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200项目标任务“双过半”情况督查报告

2017-07-17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第7次政府常务会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6月中下旬以来,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项重点目标任务双过半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责任单位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工作推进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责任,200项目标任务总体推进较好,176项目标任务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要求,实现“双过半”。同时,7项综合指标(按考核目标口径统计)、17项具体事项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指标受经济下行等宏观环境影响推进未达预期。二是部分项目受征地拆迁、资金保障等因素制约,以及立项、环评等前期工作影响进展缓慢。三是部分工作因政策变化、利益调整等未达预期目标。四是部分目标任务推进中,存在责任单位调研不足、配合不力和以常规工作代替重点任务落实等现象。此外,有的目标任务基本达序时要求,但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计划要求。

24项未实现双过半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别为:

1.地区生产总值(《政府工作报告》200项重点目标任务第1项,下同):预计增长7.5%,低于目标1.5个百分点。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第2项):完成118.3亿元,增长6.6%,较确保目标高1.6个百分点,较考核目标低1.4个百分点。

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第3项):预计增长8%,低于目标4个百分点。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第4项):增长8.8%,低于目标1.2个百分点。

5.港口货物吞吐量(第8项):港口吞吐量增长0.8%,低于目标2.2个百分点;集装箱运量同比下降6.9%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第9项):预计增长8.2%,较确保目标高0.2个百分点,较考核目标低0.8个百分点。

7.节能降耗(第13项):预计单位GDP能耗下降0.8%,低于省定目标1.3个百分点。

8260个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第16):完成投资307.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44%,低于序时进度6个百分点。

9.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第27项):完成项目申报、工可编制等准备工作,明确了平面布置方案。因国家正在整顿大宗商品类交易平台,省金融办原则上不再批复新设立的交易平台。

10东海水晶交易中心(第28项):项目因宏观政策调整暂停实施。

11.中医老年养护院建设(第36项):桩基施工完成30%,因阻工影响项目进展相对滞后。

12.赣榆临港产业区铁路专用线(第51项):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招标及编制,滞后序时进度要求。

13.灌河航道整治(第52项):试验段护岸完成40%工程量。原施工预算未测算现场红线内需征用浅滩地及树木费用,施工难以推进。同时,施工许可证办理需通过水利专项审查。

14.新建改造市政道路(第73项):市政道路已开工35条,红砂路等5断头路正在方案设计。因征地拆迁受阻,临洪大道、蔷薇西路2条城市快速通道和“断头路”推进较为缓慢。

15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第77项):赣榆区综合管廊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滞后序时进度要求。

16.全面推进海绵城市试点项目(第78项):赣榆区火车站广场仍在进行方案设计,滞后序时进度要求。

17.电网输变电工程(第81项):500千伏核电二期送出工程因涉及占地补偿和部队用地协调,工程推进严重滞后序时。

18.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第82项):受征收拆迁和本期棚改政策性贷款进展影响,棚户区改造推进较为缓慢。

19.扶贫贷款发放(第108项):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4亿元,为全年目标的28%。因省里对贷款指标下达作出规定,且各农商行出于规避风险考虑,扶贫贷款发放积极性普遍不高。

2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第125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933.7亿元,同比增长37.3%。因统计方法调整变化,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未达序时进度要求。

21.化工企业搬迁(第139项):德邦新厂区生产控制楼完成基础承台施工。泰乐化工搬迁方案正待环评批复。双菱化工合成工序已经停产。因涉及人员安置、生态修复及新厂建设等大量工作,化工企业搬迁推进整体缓慢。

22.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第144项):大浦、墟沟和恒隆3个项目进展较慢,东海西湖、灌南城东和赣榆新城3个项目完成难度较大,需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

23.灌云、灌南生态县创建(第147项):因生态创建基础相对薄弱,两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达序时要求,按时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任务难度较大。

24.市档案馆搬迁(第168项):市档案馆新馆尚未交付,搬迁相关工作进度缓慢。





《政府工作报告》200项重点目标任务半年进展情况表

序号

是否达到序时进度

一、综合指标类(共14项,按考核目标口径统计)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预计增长7.5%,低于目标1.5个百分点。

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8%左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税局、连云港地税局)

完成118.3亿元,增长6.6%,低于目标1.4个百分点。

3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预计增长8%,低于目标4个百分点。

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增长8.8%,低于目标1.2个百分点。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左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预计完成500.5亿元,增长11.5%

6

实际利用外资7.5亿美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台办、市外侨办、市贸促会、各县区)

预计完成3.53亿美元,增长19.9%

7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5%(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贸促会)

预计完成38亿美元,增长12%

8

港口吞吐量增长3%,集装箱运量与上年持平。(责任单位:港口控股集团)

完成港口吞吐量1.15亿吨,增长0.8%;完成集装箱运量238万标箱,下降6.9%

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预计增长8.2%,低于目标0.8个百分点。

10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开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

预计增长9.2%

11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85%。(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省核准反馈我市2016年比重达到1.82%

12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保持在省控线以下。(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累计上涨2.2%,低于省控标准。

13

节能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预计单位GDP能耗下降0.8%,低于省定目标1.3个百分点。

14

减排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污染排放强度和总量实现双下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编制完成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推进实施160个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1400个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减排量达到过半要求。

二、重点工作(共186项)

15

深入推进企业培育三大行动计划,力争产值过百亿企业达到10家,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2家,新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20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政务办、工业投资集团、金融控股集团)

加大政策扶持和难题会办力度,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强优企业整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8家企业实现应税销售收入580亿元,同比增长28.2%,预计上半年产值过50亿元企业超过10家;联瑞新材正式进入上市辅导期;开展家家到走访活动,动态调整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建立企业发展档案400余份。

16

实施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260个,力争当年投入7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政务办、各县区)

市开发区瑞丰原料药等100个项目推进较快。全市260个重点产业项目完成投资307.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44%,低于序时进度6个百分点。

17

推进珠江钢管项目加快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共同责任单位:徐圩新区)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桩基施工14万米,地基加固搅拌桩完成1.7万米,回填土方完成3.5万方。

18

推动盛虹炼化项目尽快开工。(牵头单位:市炼化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海洋渔业局、徐圩新区)

石化产业基地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项目可研报告、环评报告书加快修改完善,项目总体设计正在进行,地回填已完成土方646万方。

19

建设省原创化学药创新中心,争创省中医药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医药产业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市开发区)

省原创化学药创新中心5月份与省经信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工程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配套推进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中医药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正在制订;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项目推进创建准备工作。

20

推进国家级碳纤维复合材料试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杜钟新奥神差别化氨纶纤维、弘扬石英外包管及加热管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开发区)

国家级碳纤维复合材料试验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大楼建成,复合材料试验线设备订制;杜钟新奥神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高压控制柜招标、外围场地平整、主体土建结构设计完成;弘扬石英外包管及加热管等项目钢构车间主体完成,拉管楼和办公楼正在内外装。

21

加快华能灌云300兆瓦风电场、正崴新能源等项目建设,田湾核电3号机组工程完工,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林业局、东海县、灌云县、连云区、云台山景区)

华能灌云300兆瓦风电场项目获省发改委核准,正在办理开工手续;正崴新能源项目厂房、宿舍楼加快建设,接待中心封顶,设备已订购;田湾核电二期34号机组扩建工程完成投资24.18亿元,3号机组工程按计划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部已同意调整规划,正与省建设厅对接沟通。

22

建设大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信息中心、高新区)

大数据中心机房配套建设内容已确定,城建控股集团正按进度计划有序推进。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市政务数据云计算平台建设服务项目613日招标采购,连云港电信分公司为中标供应商,627日签订合同。目前,政务指挥中心硬件安装及室内装修完成,下一步将进行相关业务系统接入。

23

新培育省级以上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和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新获评省级以上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6家,获评省级两化融合贯标示范试点企业2家,推荐申报工信部两化融合贯标示范试点企业3家。

24

深入推进质量强市,争创省级名牌产品10个。(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申请资料已上报,争创省级名牌产品完成企业走访摸底和宣传发动。

25

力争建筑业特级资质实现突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850亿元。(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城建控股集团、各县区)

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2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0.2%

26

实施康缘仓储物流、天马快递物流园、苏宁云仓等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海州区)

康缘仓储物流新增160亩仓储面积,配送智能化达到70%;天马电商快递物流园主体建成投用,正在新建5万平米仓储设施;苏宁云仓完善农村服务网络,建成农村直营店8个。

27

设立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牵头单位:港口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金融控股集团、上合组织物流园)

完成项目申报、工可编制等准备工作,确定上合物流园智慧物流中心三楼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运营地点,并明确了平面布置方案。因国家正在整顿大宗类交易平台,省金融办原则上不再批复新设立的交易平台。

28

设立东海水晶交易中心。(牵头单位:东海县;共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金融控股集团)

项目因宏观政策调整暂停实施。

29

新增社会融资规模580亿元,新增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0家,搭建创投产业基金平台2个。(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金融控股集团、农业发展集团、各县区)

全市新增社会融资规模386.4亿元;2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4家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3家企业申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开发区组建了“连云港生命健康产业基金”。

30

新引进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5家。(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共同责任单位: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

广州证券营业部成立,1家证券营业部正在筹建;华夏银行、苏州银行装修进入收尾阶段;华泰财险即将开业。

31

实施民主路二期、金鹰商业综合体、利群综合体等15个重点商贸设施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各区)

利群综合体、孔巷文化商业街区2个项目主体基本完工,民主路二期、金鹰商业综合体等13个项目按序时推进。

32

改造白虎山小商品市场。(牵头单位:海州区;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

启动征收工作,完成商户铺面摸底统计、数据核实、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前期准备,C地块试桩及静载实验完成,正对A地块征收补偿方案、业态布局及选铺方案征求意见。

33

建成瀛洲路农贸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农业发展集团、海州区)

1-3号楼主体及附属工程建成,5号楼主体封顶,67号楼完成主体一层,亮化、绿化、安保系统及冷库设备等正在设计方案和招投标。招商方案已制订,正进行招商准备。

34

推进花果山山南片区开发、云台山民俗、海上旅游公交等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云台山景区、城建控股集团、连云区)

花果山山南片区开发完成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区内部分地块土地变更,开展花果山景区详细规划和南大门具体设计;宿城“8间房”民宿一期建成投运,二期设计工作启动;起草完成市海上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35

推动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海州区)

组织企业申报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开展停车场、员工食堂改建,优化园区服务环境,引入3家企业入园。园区内主导产业集聚企业90家以上,上半年营收突破8亿元。

36

推进省海滨康复医院、健康产业园、中医老年养护院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城建控股集团、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

省海滨康复医院地下室施工完成,主体结构已开标;健康产业园润众头孢区域5栋建筑结构封顶,恒瑞设计方案正在修改,豪森环评报告已提交审批,臣功主体验收;中医老年养护院打桩施工完成30%,因阻工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37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推进生产全程机械化,粮食总产保持稳定。(牵头单位:市粮食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农开局、市农机局)

建立了粮食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签订粮食安全目标责任状,完成省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全市夏粮播种面积363.5万亩,亩产404公斤,较上年增加10.3公斤/亩,总产146.85万吨,比上年增加3.85万吨。

38

发展优质稻米产业,建设产业化基地10个。(牵头单位:市农委;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举办首届优质稻米品鉴会,开展了集中育秧和机插秧现场会,引进优质稻米品种30个,育秧工作全部结束。

39

完成设施农业3万亩、现代渔业1万亩、优质林果茶1万亩。(牵头单位:市农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农开局、各县区)

全市新增高效设施农业4.24万亩,新增优质林果茶1.15万亩,新增高效渔业1万亩,设施渔业0.3万亩。

40

创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个,新增三品农产品100个。(牵头单位:市农委;共同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

组织申报“三品”农产品120个;组织企业内检员培训150人次,采样与送检样品120个,相关申报材料已上报。

41

提升连天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竞争力,新培育纳入品牌体系企业30家。(牵头单位:市农委;共同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

授权使用“连天下”农产品品牌企业58家,线上开发“连天下”微商城、淘宝商铺等平台,加大在连云港头条、“连天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推介力度。

42

新增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制定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5个。(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各县区)

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连云港市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和《2017年市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申报指南》,正组织项目申报。

43

农产品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牵头单位:市农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连云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

预计全市农产品出口2.5亿美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0%

44

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家。(牵头单位:市农委;共同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农开局、市供销社、各县区)

完成省级龙头企业初审并报省农委;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下发各县区征求意见。

45

推进达博澳牛隔离场和裕灌二期发酵槽等项目。(牵头单位:市农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海县、灌南县)

达博澳牛隔离场项目完成投资4000万元,主体完工;裕灌二期项目完成投资1.3亿元,31个发酵隧道基础建设完工,菇房床架和设备等正在安装。

46

新培育示范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各100家。(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农开局、市农机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科协、市农科院)

示范经营大户培育任务分解至各县区,新培育示范家庭农场5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3家。

47

新增高标准农田1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5万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开局、市农机局、各县区)

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相关招标;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6万亩。

48

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10个、农产品特色网店100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社、市妇联、各县区)

赣榆区特色水果电商产业园、海州农产品电商产业园等2个园区投入使用,东海鲜切花电商产业园等7个农村电商产业园全部开工建设;建成农产品特色网店30家,完成第二批30家农产品特色网店筛选。

49

开工建设30万吨级航道二期和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牵头单位: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港口局、市海洋渔业局、港口控股集团、连云港海事局)

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通过交通部专家评审;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港储项目码头工程通过省交通厅岸线合理性评估。

50

建成徐圩港区防波堤、赣榆港区防波堤二期延伸段主体工程。(牵头单位: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共同责任单位:市港口局、港口控股集团、赣榆区)

徐圩港区防波堤加快推进桶体接高、挡浪墙等附属项目施工,累计完成投资47.3亿元;赣榆港区防波堤二期工程开展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51

推进连云港区南疏港公路完善工程、赣榆临港产业区铁路专用线等项目。(牵头单位:港口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港口局、市铁路办、赣榆区)

连云港区南疏港公路完善工程环评、安评、规划选址意见均已获批;赣榆临港产业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招标及编制。

52

完善烧香河三级航道功能,实施灌河航道整治。(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港口局、市水利局、灌云县、灌南县)

烧香河上游节制闸工程主体完工,并通过水下阶段验收;灌河航道整治完成试验段护岸工程40%

53

新增集装箱航线3条,运营好美西南、波斯湾2条始发港航线,海河联运突破800万吨。(牵头单位:港口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港口局)

开通中东远洋航线和美西南远洋航线,累计完成运量3.87万标箱;海河联运预计完成400万吨,增长27%

54

加密中亚、中欧国际班列,巩固全国领先地位。(责任单位:港口控股集团)

连云港国际班列累计完成3.06万标箱、同比增长99.5%,国际班列总量全国领先。

55

港口集团财务公司开业运营。(牵头单位:港口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

320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揭牌成立,完成成员单位内部账户开户资料收集、归集账户确认、资金池签约等工作,实现授信金额累计8.5亿元。

56

力争两翼港区口岸开放获批。(牵头单位:市口岸委;共同责任单位:港口控股集团)

口岸正式开放正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交通部意见已反馈国家口岸办。

57

深化口岸通关三互”“三个一改革,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牵头单位:市口岸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连云港海事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防检查站、港口控股集团)

印发口岸“单一窗口”实施方案,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挂牌运行;印发口岸视频监控综合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方案,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58

中哈物流合作基地散粮筒仓项目建成投产,哈国小麦过境中转业务全面运行,物流场站年均货运量突破25万标箱。(牵头单位:港口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港口局)

散粮筒仓项目完成约85%工程量,近期建成试运行,哈国小麦过境中转业务于25日正式启动;中哈物流场站进出库量191万吨、集装箱10.1万标箱,分别增长80%106%

59

推进新疆霍尔果斯物流场站、哈国霍尔果斯东门经济特区无水港项目建设。(牵头单位:港口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港口局)

霍尔果斯物流场站一期土石方回填完工,铁路宽轨专用线项目规划、预可研报告和施工图完成;哈国“霍尔果斯-东门”特区无水港项目签署三方股权转让协议、合资合同章程,组建专门运营团队赴哈国全面参与项目建设。

60

上合组织物流园开工建设中外运物流中心工程,推进铁路装卸场站、保税仓库项目,海运快件项目、智慧物流信息中心建成投用。(牵头单位:上合组织物流园;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港口局、市铁路办、连云港海关、港口控股集团)

中外运物流中心完成前期手续办理,预计7月底开工建设;铁路装卸场站项目累计投资0.16亿元,程圩村征地拆迁基本完成,近期启动地基处理;保税仓库项目正与哈方谈判;海运快件项目完成设备安装等前期工作,待海关总署批准后投产运营;智慧物流信息中心完成投资0.51亿元,主体工程封顶。

61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强化产业链招商、专题招商和以商招商,强攻突破龙头型重大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台办、市外侨办、市贸促会、各县区)

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实施意见》,组织赴美国、加拿大、哈萨克斯坦等地开展招商活动100余次,包装推介100个对外招商项目,排出100个重点落户项目密切跟踪服务。

62

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建立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组织企业参加“霍尔果斯-东门”特区投资推介会和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投资推介会,新批境外投资项目6个,中方协议投资额4986.45万美元。新海发电公司总投资2亿美元的燃机发电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正与哈方洽谈落实发电用天然气等项目建设条件。

63

实施外贸进出口基地和名优品牌培育计划,保持外贸平稳增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贸促会、各县区)

启动外贸出口基地和品牌培育计划,确定15家农产品生产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新申报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7件,恒瑞、太阳雨进入省级出口品牌公示阶段。

64

高标准建设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争创国家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牵头单位:市农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

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50个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已建成蔬菜、淀粉、水产品等十大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荣获全国首批、江苏首个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65

推进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走廊国际执法合作论坛永久会址建设。(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外侨办、城建控股集团、连云区)

明确市城建控股集团为项目投资主体,备选方案拟将连云新城公共服务中心作为永久会址,计划三季度为论坛活动人员进行外事礼宾相关培训。

66

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商务代表机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外侨办)

深化与日本J&K、韩国经济新闻社、山海(香港)投资等境外机构招商合作,加强与哈萨克斯坦经贸交流。

67

精心筹办商务品牌展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外侨办、市农委、市贸促会)

召开第四届连博会暨第三届安博会筹备动员会,成立筹备机构并全面启动活动筹备工作。落实第十九届江苏农洽会工作方案,筹备活动有序推进。

68

推进连徐、连青、连淮扬镇等铁路建设,建成连盐铁路。(牵头单位:市铁路办;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连徐高铁红线内已签约91%,拆除59%;连盐铁路征地拆迁、路基填筑基本完成,“四电”工程加快进行;连淮扬镇铁路红线用地提供基本完成,已完成工程量的65%;连青铁路红线范围内供地完成,路基、桥涵、框构桥等基本完成。

69

完成铁路综合客运枢纽一期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铁路办、交通控股集团)

完成投资2亿元,东隧道和中间隧道垫层、东隧道底板结构、中隧道底板、侧墙及隔墙结构完成,电梯、消防及附属设施工程启动招标工作。

70

推进新机场建设。(牵头单位:市机场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民航站、灌云县)

完成项目行业审查,项目立项申请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价报告、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等可研附属报告已委托编制。

71

204国道连云港段全线通车。(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交通控股集团、各县区)

完成投资4.16亿元,全线路基工程基本完成,桥梁下部结构基本完成、上部结构完成95%,附属工程同步推进。

72

建成402省道赣榆西段、267省道东海南段。(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东海县、赣榆区)

402省道赣榆西段完成投资3000万元,全线沥青上面层完成约40%,桥梁主体工程完成,路缘石基本完成,交安完成30%267省道东海南段完成投资2000万元,建成通车。

73

新建改造临洪大道等市政道路50条,打通 “断头路”5条。(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建控股集团、交通控股集团、各区)

新建改造市政道路已开工35条,红砂路、建设西路、文昌东路、陇海西路、陇海东路5条“断头路”正进行方案设计。临洪大道、蔷薇西路2条城市快速通道和5条“断头路”因拆迁受阻工程建设缓慢。

74

开工建设宿徐路。(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交通控股集团、连云区)

选址意见书获批,征地拆迁已启动,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设计编制工作。

75

实施云台山隧道整体加固工程。(牵头单位:市民防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连云区)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复,确定勘察设计承包单位。

76

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局)

《连云港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77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开发,加快徐圩、赣榆综合管廊建设。(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民防局、各区)

徐圩新区15.3公里综合管廊全面开工,完成试验段管廊主体约200米,其他路段正进行基础施工。赣榆区综合管廊正开展前期工作。

78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局、市水利局、各区)

省级试点项目市开发区创智绿园主体工程完工,赣榆区火车站广场进行设计工作;郁洲公园改造、连云区新丝路公园等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已完工。

79

启动第三水厂扩建,完成海州水厂深度处理,实施徐圩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海州区、徐圩新区)

第三水厂扩建项目立项审批已完成,因临洪大道选址与水厂规划用地冲突,需尽快确定临洪大道规划方案选址;海州水厂土建主体验收,设备已进场安装;徐圩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完成部分鱼塘排水、施工场地及弃土场地复测等。

80

新改建供水管网20公里、燃气管道20公里。(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区)

供水新建管网6.7公里,老旧管网改造2.8公里;燃气新建管网完成9.5公里,老旧管网改造3.1公里。

81

加快电网特高压工程建设,建成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15个。(牵头单位:连云港供电公司;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上半年完成电网建设投资7.54亿元,占全年投资计划的52%。锡盟-泰州特高压直流工程连云港段建成待投;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投产6个、完成开工7个。500千伏核电二期送出工程因涉及部队地块,该段工程未能进场施工。

82

市区完成145万平方米棚户区、155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各区)

市区累计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95.6万平方米。受征收拆迁和本期棚改政策性贷款进展影响,棚户区改造推进较为缓慢。

83

改造60个老旧小区。(牵头单位:市住房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区)

全市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5个,其中完成改造11个,正在施工24个。

84

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改进公积金使用和提取机制。(牵头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公积金覆盖面达69.6%,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提取14.76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18.3亿元。

85

整治老城区背街小巷150条,拆除违建18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玉带新村、玉龙花园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预计投资2100万元,确定相关实施主体;累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0.4万平方米。

86

推行江苏交通一卡通,新辟优化公交线路10条,公交出行分担率提高到24%。(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交通控股集团)

目前我市基本实现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市区新辟3条、优化调整11条公交线路,公交分担率达到23.6%

87

市区新施划停车泊位2000个。(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各区)

市区新施划临时停车泊位1230个,完成年度任务的61.5%。

88

开展公共标识导向系统建设,优化调整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标志牌。(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城建控股集团、各区)

确定公共设施标识导向系统施工单位,准备进场施工。已更换位于锦屏互通及宁海互通处2块标志版面。

89

健全落实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起草了《连云港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目前对凌州路小学、大庆路跨西延河桥等5个项目进行了交通影响评价。

90

推进高铁商圈开发,加快丰惠广场、金融新天地等大型商业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城建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区)

高铁商业圈项目所需征收地块的融资资金已全部到账,完成签约居民85户;丰惠广场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已办理;金融新天地项目完成投资0.34亿元,项目A座裙楼封顶、主体施工至8层,B座地下室封顶、进入主体施工。

91

建成科技创业城、新世界文化城。(牵头单位:城建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高新区)

科技创业城项目完成投资2100万元,室外景观绿化进入收尾阶段;新世界文化城项目完成投资600万元,室外工程正在收尾。

92

完善城市管理智能化监控平台,实现城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区)

开展平安“天眼”二期工程建设,新建2100路视频监控,完成10个老旧小区390个视频监控建设并全部联网。市区智慧环卫监管平台近期开工建设。出台《市区市容环境秩序网格化管理及检查考核办法》,在主次干道落实网格化管理。

93

推进智慧物业二期工程建设,培育物业标准化服务示范企业20家、示范住宅小区30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各县区)

智慧物业二期物业维修资金建设工程已启动,正编制数据整理论证方案;完成示范小区、标准化示范企业评选工作方案制定;推进小区交通微循环,先期试点15个物管小区;完善创卫长效机制,着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用补贴、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工作。

94

规划建设园博园、动物园、西凤凰山公园,建成新丝路零点公园。(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城建控股集团、海州区、连云区、高新区)

园博园、动物园取得规划条件和红线批复,确定概念设计单位,正在与省农垦集团洽谈合作框架协议。西凤凰山公园完成土方及淤泥挖运14万方,绿化土回填5.9万方,部分苗木已栽植。新丝路零点公园工程完工。西凤凰山公园因南侧居民住户未拆迁,影响施工进度。

95

实施清水进城工程,加快龙尾河、玉带河、蔷薇河等生态廊道建设,打造沿河绿色风光带。(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海州区)

烧香河上游闸调水口门、元宝港闸倒虹吸调水口门基本完工,公兴港倒虹吸工程进场施工,制定龙尾河“一河一策一表”任务清单,玉带河生活污水截流工程进场施工,蔷薇河生态廊道建设进程过半。

96

高水平规划建设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海州区、连云区)

完成临洪口省级湿地公园规划方案,开展项目建议书编制,同步进行PPP项目入库前期准备,开工建设新沭河右堤顶旅游通道;公兴港闸、元宝港闸相关旅游配套项目同步推进。

97

精心打造朐山书院、君堂文博苑等一批地域特色项目。(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海州区、连云区)

朐山书院8栋楼主体结构完工,辅助工程序时推进;君堂文博苑规划条件及附图已办理,完成地勘试桩、方案设计。以“西游记”、“水晶”为主题的5种文创产品设计研发并同步出样。

98

推进海州古城、南城古街修复。(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海州区、高新区)

孔巷文化商业街区主体基本完成,配套工程正按序时推进。南城片区控规正在调整,已完成征收方案公示。

99

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试点,实现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县域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金融办、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各县区)

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试点区域摸底排查,制定确权登记招标方案。目前,全市已拥有县区级农村产权流转市场5个,乡镇级市场65个,总投入1224万元。已累计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9165万元,贷款余额达1.24亿元;交易额3.16亿元,同比增长7倍。

100

建成农村公路200公里,改造交通桥梁20座,新建改造水利农桥478座。(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

农村公路开工230公里,完工153公里;桥梁开工28座,完工16座;农桥改造前期准备基本完成,正开展项目招投标等。

101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乡镇所在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达80%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各县区已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市乡镇所在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市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东海县农村处理率70%,灌云县农村处理率40%,灌南县农村处理率80%

102

治理改造城镇危旧房8.5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旧房1200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区)

治理改造城镇危旧房屋3.15万平方米;农村危旧房已开工880户,竣工374户。

103

大力开展镇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6个。(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各县区)

成功申报海州区大官庄村等8个省级康居村庄,确认市开发区韩李村等11个美丽乡村;美丽乡村示范片区303个重点建设项目建成107个,完成投资3.86亿元。

104

深入实施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农村河道疏浚、小农水重点县等工程,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新增农村饮水受益人口8.6万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推进东门河闸、磨山闸等水利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2582万元;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完成投资2.6亿元;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推进东海县城北水厂建设,完成投资2.7亿元。

105

实施羽青公路等235个重点扶贫项目,投入2.45亿元实施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共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农开局、各县区)

完成重点扶贫项目56个,东海县羽陈线羽青段、羽陈线双林段等82个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石梁河库区移民避险整体搬迁一期完工,二期项目正在推进。

106

推进76个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市级扶贫产业园5个。(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各县区)

建成29个产业发展重点项目,15个已通过招商引资企业进驻生产,效益初步显现。

107

在全省率先试行扶贫大病特惠保保险工作。(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共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制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在全省率先实施“扶贫大病特惠保”,共理赔1061人,赔款总额达200.9万元。

108

规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运作,积极引导信贷等金融要素投入贫困地区,发放各类扶贫贷款5亿元。(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共同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金融办、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各县区)

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规范业务运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县区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4亿元,受益农户7318户。因省里不允许下达扶贫贷款任务指标,且各农商行规避运营风险,发放扶贫贷款积极性普遍不高。

109

10万低收入人口脱贫,50个经济薄弱村达新八有标准。(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共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农开局、各县区)

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若干意见》,结合“双进双促”强市富民大走访活动,推进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帮扶。启动实施帮扶项目214个,投入资金超6亿元。

110

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不低于410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616市民政局会财政局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71起全市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全部达到410元以上。

111

重组化工企业15家,化解船舶产能20万载重吨。(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

重组化工企业方面,已完成收购1家、签订重组合同1家、停产1家、拆除3家;化解船舶过剩产能方面,灌云锦豪船业有限公司已断电停产,灌南红旗船业有限公司已停产。

112

强化土地供应计划供给,控制商品房、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牵头单位:市住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各县区)

科学把控土地供应和商品房预售节奏,不断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开展商品房价格公示和巡查,约谈开发企业6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0余份。截至5月末全市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为15.06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7.17个月,比2015年末分别缩短14.87个月、12.58个月。

113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37%,为实体经济企业减少成本20亿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物价局、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

发行直接融资工具122.65亿元,平均年化利率5.13%,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32%,为实体经济企业减少成本约10亿元。

114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确保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共同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金融控股集团、各县区)

全市不良贷款余额35.6亿元,比年初减少1亿元;不良贷款率1.55%,比年初下降0.19个百分点。

115

全面推进 “两证整合”“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容缺预审” “多评合一” “集中审批”“联合验收等措施,建立完善以权力清单为核心的阳光高效审批体制。(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共同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务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住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连云港地税局、市消防支队)

推进“两证整合”、“一照一码”,累计换照3.8万份。推进“容缺预审”制度、“多评合一”例会制度、施工图数字化审批和“集中审批”工作,行政效率不断提高。

116

制定实施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36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共同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科协)

中介服务事项由77项缩减至53项。全面清理“红顶中介”,市级层面承担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大部分已改制转企。调研外地先进做法经验,正在起草《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117

推进11项国家级、13项省级试点改革和11项自主创新改革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办、各县区)

积极推进服务“一带一路”、中哈物流合作、政务服务标准化等10项国家级改革,乌兹别克斯坦通用汽车整车集装箱班列顺利通港,哈国东门无水港项目正式签约,盛虹炼化环评全本公示;认真落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等10项省级试点改革,市纪委向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20个;加快实施行政审批、公务用车制度等18项自主创新改革,打造“一委三会”工作法、边防检查勤务新模式等亮点工程。

118

完成10家以上市属国企二、三级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51个重要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制定企业混改工作方案,拟订混改企业名单,预计上半年完成混改企业4户。各市属监管企业重要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框架搭建完毕。

119

深度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各类基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金融办)

市级330项重点支出项目压缩成民生保障、产业发展、重点项目三大类,56个专项资金,专项数量压减幅度达83%。扩大调整专项资金“拨改投”、“拨改贷”、“拨改基”比重,组建市级产业发展基金,整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

120

完成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接待办)

企事业单位车改基础数据统计基本完成,待省相关配套文件下发后参照制订执行。

121

推动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规划建设智能制造加速器、中船重工创新产业园,创建省级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牵头单位:高新区;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智能制造加速器项目正在协调办理土地挂牌前期手续;会同七一六所成立中船重工创新产业园项目指挥部,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和专家评审,拟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力争12月开工建设。推进龙威中科、南大耐雀生物、斯克斯机器人等5家高科技企业入驻高新区。做好省级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创建前期准备工作,淮海工学院大学科技园获批国家级孵化器,科技创业城获批省级加速器。

122

新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新建海州区“乐创空间”、东海县“互联网+创客空间”、淮海工学院“72+创客工场”等一批众创空间,组织东海县啡咖啡“互联网+”、东海大学生产业园众创空间2家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备案,推荐高新区众创社区、东海高新区新材料众创社区申报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

123

支持中科院能动中心建设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开发区)

“高效低碳燃气轮机实验装置”项目建设方案确定,项目建议书已报国家发改委。

124

培育企业创新主体,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60家,新增省级企业研发机构20个,培育市级科技服务站30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协、市国税局、连云港地税局)

完成第一批17家推荐申报,正在组织开展第二批申报,预计推荐申报50家以上;建立全市研发机构数据库,排出新建院士工作站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9个;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9家,申报科技服务站70个。

125

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50项,开发高新技术产品200项,高新技术产值突破25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建立全市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储备库,申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3项,省级重点研发项目52项。申报省高新技术产品2批次共46项,组织第3批次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933.7亿元,同比增长10.7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因统计方法变化未达序时进度。

126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4%。(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预计2017年我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4%

127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通过验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启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迎检相关工作;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74件。

128

发放苏科贷”2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帮助19家企业获得“苏科贷”科技贷款9840万元。

129

新增国家人才5名,新引进各类高端人才500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外侨办、市住房局、市科协)

引进国家人才3名。编制完成2017年我市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继续推进“凤还巢”计划和“名校优生”计划的制定,起草“匠才校企合作计划”,共接收及意向接收博士16人,硕士775人。

130

完成30项重点节能项目,50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

30项重点节能目标任务已经分解下达各县区;全市已有90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50家企业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审核协议。

131

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创建生态工业园区6个、循环农业示范区10个。(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

循环化改造工作:海州园区基本具备验收条件,灌云园区正在加快推进光大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连云园区已经实行产业转移,赣榆园区正在加快拆迁步伐,其它园区着手规划编制工作;海州开发区、东海开发区和灌云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规划审核,赣榆开发区、连云开发区、赣榆海洋开发区正在申报省级生态工业园创建规划;6个循环农业示范区已开工建设,其中3个进入扫尾阶段。

132

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新增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4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已经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为258.7万平方米,新增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29.6万平方米。

133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建设电动汽车快充站100个,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0%。(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住房局、交通控股集团)

100个电动汽车快充站建设已完成招投标,即将开工建设。目前市区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比例已达91.3%,年内还将新购100辆新能源公交车。

134

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推动盛虹炼化、宏耀热电等项目通过省级排污权交易取得所需总量指标。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体系,督促第一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污单位填报相关信息。

135

推行无煤区建设,淘汰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整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各区)

印发“无煤区”工作实施方案、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全面部署“无煤区”建设、燃煤锅炉整治等工作,目前城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整治完毕,各县区累计关停或替代燃煤小锅炉296台,年可节煤约20万吨。

136

全面落实河长制,促进五水共治常态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各县区)

组建河长制办公室,召开河长制推进会,布置市级20条河道“一河一策”调查摸底工作。编制完成《连云港市“治污水”行动实施方案》。每月对6个国考断面和22个省考断面进行24项指标监测并通报监测情况。

137

市区整治黑臭水体5条。(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区)

玉带河整治污水排口完成20个,河道清淤完工,两侧绿化景观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东盐河完成全线19个生活污水排口截流,完成河道清淤;西盐河54个生活污水排口截流完成48个;龙尾河完成全线92个生活污水排口整治;淮工水体西河部分排污管截流改造完成,正在编制整治方案。

138

完成钢铁企业脱硫,推动新海发电、虹洋热电等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完成镔鑫特钢、兴鑫钢铁、亚新钢铁、华乐合金球团脱硫设施建设及烧结旁路拆除工作。新海发电15#16#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虹洋热电超低排放改造处于扫尾阶段。

139

搬迁德邦、泰乐、双菱等化工企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区)

德邦新厂区继续推进建设,生产控制楼已完成基础承台施工。泰乐计划搬迁到利海厂区,等待环评批复。双菱化工合成工序已经停产。

140

强化城市扬尘常态化管控。(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各区)

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加大路面查缉力度,查处抛洒违法行为9561起,征收扬尘排污费达204万元。

141

推进黄标车等交通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扎实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淘汰老旧机动车520辆。

142

搬迁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牵头单位:市农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区)

全市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477家,进度为98.85%

143

狠抓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坚决淘汰落后化工产能,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化工企业,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区)

共摸排化工企业354家,其中“关停一批”64家,“转移一批”10家,“升级一批”257家,“重组一批”23家。完成关停一批化工企业32家。灌云、灌南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基本完成;赣榆柘汪化工园区居民搬迁进展较慢。

144

建设赣榆新城污水处理厂,建成徐圩东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5家。(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

赣榆新城污水处理厂正在办理征地、立项等前期工作;徐圩东港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试运行;大浦污水处理厂完成投资约5000万元,主体工程量完成约55%;墟沟污水处理厂完成投资约2300万元,主体工程量完成约35%;恒隆污水处理厂完成投资约800万元,进入建筑工程招标阶段;东海西湖污水处理厂完成投资200万元,前期工作完成;灌南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准备招标。

145

华能、亚邦等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并实现供热管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灌云县、灌南县)

华能灌云热电联产项目正在加紧施工,主体基本完成,预计年底前可建成投产;亚邦热电项目正在做后续扫尾工作,预计10月份供气。

146

建成光大环保、丰益精细化学等危废焚烧项目3个,年处置能力新增4.5万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徐圩固危废处置中心主体工程基本建成,正在准备危废经营许可证资料申请;光大环保、丰益精细化学危废焚烧项目正在主体建设,金圆危废协同处置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建成,正在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47

灌云、灌南创成省级生态县。(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灌云县、灌南县)

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分解表,整理台账资料,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建设。因生态创建基础相对薄弱,两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达序时要求,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任务有难度。

148

生态红线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提高到23%。(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

开展陆域生态红线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调研,制定系统建设方案。开展全市陆域生态红线矢量化工作,形成生态红线保护区初步成果。

149

整治修复墟沟林场黄草沟和朝阳西山等采石塘口。(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连云区、市开发区)

墟沟林场黄草沟塘口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正进行苗木养护、附属设施建设及排水沟修筑等扫尾工作;朝阳西山采石厂关闭塘口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约65%

150

完成造林8万亩,山体绿化及林相改造2万亩,培育珍贵树木600万株。(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开局、各县区)

全市完成造林10.2万亩,培育珍贵用材树种605万株,完成山体绿化及林相改造2.2万亩,全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151

推进海州湾海洋公园、海洋牧场示范区、海洋生态补偿工程。(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

《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上报国家海洋局,《连云港市海洋牧场规划》正在编制,《2016年度海州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完成徐圩港区防波堤、赣榆港区前期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增殖放流招标800余万元,放流鱼虾蟹苗7亿多单位。每月对市内15条重点入海河流开展监测,并通报监测结果。

152

启动埒子口治理、新一轮海堤增补完善等工程,保障近岸海域生态安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海洋渔业局、灌云县、徐圩新区)

完善《埒子口区域重大水利治理工程及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合作框架协议》,加大岸线巡查监测力度;灌南县灌河险工段土方整理全部完成,灌云县五灌河挡潮闸初步设计上报待批,赣榆区马庄河闸、无名河闸改建工程过半。

153

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22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以上,确保城乡零就业、零转移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质监局、市农机局、市妇联、各县区)

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12.03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3.26万人。城乡零就业、零转移家庭实现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1%

154

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帮扶就业2000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15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55

新增私营企业1万户、个体工商户2万户。(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各县区)

上半年,我市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7432户,完成全年目标的74.3%;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22741户,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156

全市国家教育信息化达标率达82%,赣榆通过教育现代化省级示范县区评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网络空间“人人通”升级改造、数据迁移工作完成并投用,“家校互动”功能在城乡各1所学校试点应用,完成教育网和联通公司互联网出口的万兆光纤接入。赣榆区完成2016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并上报省教育厅。

157

新建中小学、幼儿园33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城建控股集团、各县区)

全市新建13所中小学中,7所开工建设,其中4所主体完工,其余6所学校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新建20所幼儿园中,6所已经建成,6所主体工程完工,1所已开工建设,其余7所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158

改造中小学校舍4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局、各县区)

全市校安工程总开工面积达27.7万平方米,开工面积占年度计划的69.3%

159

实施乡村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教师5万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重点完成省名师送培2场、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培训67场,完成教师培训2.45万人次。

160

支持连云港师专升格本科院校、淮海工学院创建江苏海洋大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连云港师启动实训大楼建设,对相关教学设备、信息化工程进行升级;淮海工学院组织申报省教学成果奖。

161

新建市妇幼保健中心,改扩建市中医院,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20个。(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市妇幼保健中心完成裙楼及地下一层建设,主楼完成13层楼面浇筑,各项招标、内外装同步推进;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签署四方协议,完成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规划选址公示和原手表厂家属区拆迁,设计方案正在修订完善;确定6个示范卫生院和32个示范卫生室建设单位,启动实施建设工作。

162

推行医联体和分级诊疗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起草《关于推进区域影像、检验、心电、消毒供应、病理五大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启动五大中心建设。研究制订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超过35%

163

加快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升级城乡体育场所72个。(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桩基进场施工;72个城乡体育场所调研摸底、布点调查完成,正在进行项目选址和建设方案制订。

164

完成市文化馆、美术馆改造。(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共同责任单位:城建控股集团)

市文化馆二期工程、市美术馆改造工程进入扫尾阶段。

165

推进书香连云港建设,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县区)

制订《2017年度全民阅读实施方案》,举办第五届连云港读书节等全民阅读活动80余场次,新增凤凰书吧等阅读新空间63家。加快图书馆分馆建设,完成8家图书馆选址建设工作。获评“2016年省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先进市”。

166

建成花果山国家地质公园。(牵头单位:云台山景区;共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国土局)

《花果山国家地质公园规(2014-2025年)》下发实施,建成花果山地质博物馆、地质公园科普影视厅,完成地质公园勘测定界,编制了《花果山国家地质公园地学科普规划》,建立地质遗迹档案及遗迹查询系统。

167

启动市地情馆建设。(牵头单位:市地方志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档案局)

明确租用原市档案馆为市地情馆办公使用,通过捐赠、交换、购买等方式,征集志书、年鉴等地情资料5000余种、2万余册。

168

搬迁市档案馆。(牵头单位:市档案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城建控股集团)

市档案馆新馆尚未交付,造成搬迁相关工作进度缓慢。目前密集架基本安装完成,信息化设备正在安装,档案展览设计布展加快推进。

169

完成市县区二轮修志。(牵头单位:市地方志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2016年底,东海县、灌南县、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和市开发区已完成二轮志书出版任务,其余3部市县志进入出版程序。

170

组织开展广场文化活动240场次,举办各类群众性演出、展览展映2万场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组织各类大型文化活动180场次,组织群众性活动1000场次,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7739场次,累计举办各类展演展映活动1万余场次。

171

组织办好连云港之夏、西游记文化节等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外侨办、云台山景区、广电传媒集团)

举办2017“山海之约一带一路”交汇点(连云港)旅游合作推介会,精心策划推出连云港首届旅游音乐节、2017“一带一路”首届自驾房车露营大会、第三届农民艺术节、2017年演艺推介会、苏北五市文艺联盟等惠民活动,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城市旅游产业之间的互动互融。

172

启动市殡仪馆搬迁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海州区)

初步选定殡仪馆新址。

173

城镇职工五险平均新增参保1万人以上,城乡居保参保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县区)

城镇职工“五险”新增参保25400人,城乡居保参保率已达99%以上。

174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70元以上,实现医疗保险异地联网结算。(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完成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的列支计划和实施方案,成为全省首批接入国家跨省就医异地联网结算平台的城市,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175

建设保障性住房58万平方米,建成公共租赁住房1130套。(牵头单位:市住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城建控股集团、各县区)

总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的瑞安花园各单体工程完工,室外配套工程基本完成。建筑面积33.2万平方米的永安新村各单体工程完工,室外管网基本完成,正在绿化施工。公租房基本建成1000套,完成年度任务的88.5%

176

统筹实施残疾人补贴、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特困职工救助等精准救助,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

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4.6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3.35万人。灌云、灌南已按新标准发放两项补贴,赣榆6月底、东海7月底落实到位。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提至70%,年度封顶线提至5万元。资助符合条件医疗救助对象13.46万人,给予住院和门诊救助2.75万人次,支出救助金3828万元。

177

建立困境儿童社会救助保护制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各县区)

为每名儿童建立电子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按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认真开展“明天计划”救治工作,完成康复训练儿童200人次。

178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

不断加强救助能力建设,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78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21人次,智障和精神病人2025人次,返乡救助200人次。

179

推进市康复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设计方案通过市规委会审核,施工图正在审核,跟踪审计招标完成,桩基及土建招标正在办理。

180

新建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2个,建成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0个,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600张,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老龄办)

全市新增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2家,新增护理型床位500张,42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启动,下达建设资金578万元。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投入使用。

181

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科协;共同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举办第29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开展12大类500余项活动,开展科普大篷车活动46场次,受众达3万余人。

182

全面推广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深入推进三社联动政社互动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团市委、各县区)

东海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高新区已出台推广“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政策文件;出台《关于深化“三社联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投入200万元开展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起草《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全市社区减负率达74.2%、乡镇(街道)“政社互动”覆盖率达95%

183

完成村(居)委会换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全市第11届村委会和第6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选民参选率达97.1%,成功率99.6%,比上届提高0.3个百分点。

184

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40%。(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行政学院)

印发《2017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拟订“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全市共创建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95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41%

185

深化最安全城市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综治办、各县区)

大力实施创新强警战略,创新升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动打造“五个公安”、创建“最安全城市”。1-6月份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2.83%,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

186

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推进信访法治化。(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各县区)

推进阳光信访和信息化建设,将领导接访包案、信访积案化解与双进双促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百日专项行动,信访总量件(批)次同比上升0.4%,件(人)次同比下降29.1%,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96.78%

187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建立食品安全基本数据库。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952批次,完成食品抽检11506批次,全市食品抽检率达到2.57批次/千人。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10多项,立案查处194起,移交司法机关8起。

188

开展公路治超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

路警联合出动9734人次,检查车辆1283台次,查处超限车辆585台次,卸驳载超限货物4.55万吨,对52台改装车辆强行恢复出厂状态,对383名驾驶员处以记分处罚。

189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86起,死亡115人,同比分别下降17.3%24.3%,是全省6个实现“双下降”的设区市之一。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90

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12345政府热线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住房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各区)

实现与省12345平台派发案件接处及每日服务数据归集上传,政务咨询与便民服务数据库项目正在进行招标相关工作。市数字化城管中心一级平台共受理各类案件116504件,案件处置率、结案率及群众满意率分别为99.25%99.2599.05%

191

打造连云港发布”“智慧连云港政务新媒体。(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信息中心、报业传媒集团、广电传媒集团)

推出“直播连云港?走基层”大型系列主题报道,完善“连云港发布”客户端功能,实现政务资源共享。筹建连云港手机台,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和上线准备。

192

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扎实做好征兵和双拥共建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

依托南理工连云港研究院技术研发平台,开展复合材料军品应用研究合作。加强军民融合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和绩效评价,已上报3家国家级和2家省级动员中心。启动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修订了《2017年全市双拥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确保双拥创建按时间节点推进。

193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运行体制机制,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落实全省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证照联动监管办法。公布简政放权10项重点改革任务,打造集中批、网上办,联合审、代办制,园内结、区域评行政审批新模式,提供快速便捷高效服务。

194

构建”“政商关系,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共同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政务办、市法制办)

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制定了《2017年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推进表》、《市级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起草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列出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195

推进民主决策,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共同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行政学院)

排列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民生的178起重大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均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67起,预防重大群体性事件3起。创新推进行政审判典型案件通报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92.5%。出台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了《关于开展“两清单两库”编制工作的通知》,将“双随机”抽查纳入全市依法行政检查考核范围。

196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6件、政协提案362件,按时办结率100%,网上答复率100%,代表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98%以上。

197

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有效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信息中心)

推进政府外网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启动市政务数据云计算平台,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加快12345在线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改造升级完成。推进政府网站群建设,50家部门网站纳入。推进政府信息、预决算等重点领域公开和热点问题新闻发布,上半年共整合新闻发布会上网18期,市政府常务会直播5期,部门在线访谈2期,政风行风热线上网发布124期。

198

坚持践诺守信,严格失信惩戒,突出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整治,切实做到取信于民、取信于企,以政府诚信施政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

下发了失信企业惩戒实施办法,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评比活动,推行价格信用承诺制度。对近年省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长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示范单位25家。在集贸市场、商店(超市)等行业开展“诚信计量自我公开承诺”126家,近4年累计总数达463家。

199

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市外侨办、市台办)

1-5月份三公”经费支出4553万元,同比下降10%。批准因公出国(境)指标团组42112人次,占省外事办下达计划控制数的19.2%。制定《公务出行保障和保留车辆管理办法》,在省内率先实现信息化管理“全市一张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联单”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545.87万元,同比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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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审计监督,强化财政监管,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行政学院)

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抓好省委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组织开展2016年度落实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反馈问题50个,提出整改建议4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处理3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人。完成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跟踪等7个审计项目,完成“小金库”专项检查自查自纠,2017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已拟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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