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
一、基本信息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
二、部门信息
东海县城市管理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8:30-12:00,15:00-18:00;春秋冬季:8:30-12:0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8-87281319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92年8月1日)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 方可处置。
五、办理材料
发票、现场勘察、承诺书、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运输保洁承诺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处置申报说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处置审批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申报表
六、办理流程
建筑垃圾处置费-申请办理处置核准文件-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按照标准扎口收取-上交县财政-专项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事业
七、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即办件
八、收费情况
收费标准:5元/吨
收费依据:东价费[2011]10号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东海县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法律依据
【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7281319
监督投诉方式:0518-8723726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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