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5-1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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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100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连云港市富山防护用品有限公司防护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富山防护用品4023.pdf


连环表复〔2024〕4023号

2024.5.11

2

关于对德恩新科(连云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风电叶片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德恩新科风电叶片4024.pdf


连环表复〔2024〕4024号

2024.5.11

3

关于对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金海线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25金海线改扩建.pdf


连环表复〔2024〕4025号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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