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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 时间:2022-11-08 11:15:13
  • 来源: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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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1亿美元以下)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034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5868064、85806506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投资额在1亿元美元以下的项目,申报材料基本齐备,即进行备案工作 

五、办理材料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涉及银行融资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金额的意向书、涉及银行融资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金额的意向书、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投资主体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框架图、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备案申请表、申报文件,申请人自备。

六、办理流程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备案通知书 

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4.《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十二、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868064、85806506        

监督投诉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0518-8586801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www.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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