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4号建议的答复

2023-07-19 来源:市住建局

郑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部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收费的相关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原市物价局联合我局于2016年底印发了《连云港市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连价规〔2016〕4号),从公示主体、公示方式、公示内容和时间、公示参考样表等方面规范物业收费公示问题,切实保障物业“阳光收费、透明收费”。下一步我局还将联合发改委相关部门加强对物业企业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这一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探索建立物业企业公共收益费用年度审计制度,每年由审计机构对小区内公共收益收支、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实施审计,审计情况面向全体业主公示。

三是借鉴其他城市做法,探索建立公职人员带头缴费制度,对无故欠缴物业服务费一年以上的公职人员的,在物业服务企业上门催缴并在小区公示后仍不缴纳的,可抄告其所在单位进行教育和处理。期望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我市部分关键行业政府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基本没有缴纳物业服务费意识的社会不良风气,引导社会尊重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劳动。

四是通过建立第三方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机构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进行评估,通过量化指标测算出合理的收费标准,指明相应的服务标准,促进物业企业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二、关于物业服务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为凝聚全市物业管理公司的力量,统筹规范行业管理,我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03年正式成立。在物业协会成立至今20年来,通过积极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各类活动,有效推动了我市物业行业健康良好发展。物业协会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研究老旧.小区改造、智慧社区建设、行业诚信机制建设等课题,多次组织行业成员单位赴物业管理先进城市考察学习工作。另外,协会还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相关人员培训,培训课题涵盖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规定、电梯新规、江苏省消防条例、红色物业助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与社会治理、小区电工安全操作、小区园林绿化养护、小区物业项目经理专业素养、客服接待礼仪等方面。

二是完善政策制度建设。2020年底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了第三方机构评价制度、信用信息监管制度,最近我市启动了《连云港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着力形成制度完善、配套齐全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

三是探索执法进小区制度。各区正在开展执法部门进小区试点,建立各职能部门执法职责和联系人公示制度,公示执法联系电话,改变物业管理由住建部门“独角戏”的窘境,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格局。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将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等七项市级权限下放至各区,强化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强化信用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将物业企业履约服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管理等情况纳入信用考评,对全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实时评价、实时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五是推进行业争先创优。按照《连云港市物业管理项目达标创示范行动方案》,全面开展省、市级示范和市级达标物业管理项目创建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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