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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如何做鉴定?

  • 时间:2018-03-30 12:00:46
  • 来源:教育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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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未参加鉴定或不服鉴定结果的,按县级、市级、省级逐级鉴定,省为终极鉴定。经鉴定为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的,由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落实两方面政策:一是为其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对症治疗的费用免费;二是将其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按级别每人每月发放扶助金(一级300元、二级200元、三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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