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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轻装上阵”
发布时间:2021-09-09 10:15:57 信息来源:连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近日,从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民企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试点探索企业合规审查工作,用法治护航民营企业“轻装上阵”。

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办理涉民企案件的相关工作规范。灵活运用刑事司法政策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严格落实“少捕、慎押、慎诉”理念,用足用好起诉裁量权,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今年以来,涉企案件审查逮捕18人,不捕率61.11%,审查起诉23件50人,不起诉率33.33%。制定涉民营企业案件办案影响评估工作办法,在办理民营企业及其投资者、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涉罪案件中,充分调查、全面评估办案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及其程度,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作出检察决定。今年以来对办理的全部涉企职务、经济犯罪案件均开展办案影响评估。

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侵占、挪用企业财产、收受贿赂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让企业家能安心经营、专心创业,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今年1~7月,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8人。依法监督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等违法行为,其中,海州区检察院所监督的一起串通投标立案监督案入选高检院第24批指导性案例(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主题)。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让企业摆脱讼累,轻装上阵,今年1~7月份,共清理涉企挂案23件。

自最高检决定在江苏全省范围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将风险提示函、检察建议等有机结合,先行开展了一些有益探索实践。8月9日,省检察院决定我市作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市检察院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积极稳妥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改革试点配套制度。同时,延伸监督职能,针对案件中发现的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制度漏洞、管理漏洞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5份,风险提示函49件71份,督促行业加强监管,促进企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