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5-08-15 09:49:27 字体: [ ]

2025年08月15日修订)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市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3.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及相关政策;

4.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人事任免;

5.市政府办公室预算、决算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

2.现场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档案馆(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市图书馆(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中路6号)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相关信息;

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公报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政府公报”专栏查阅,纸质公报可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查阅;

4.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首先要确定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由于各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政府信息,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在相应政府网站查询,或向“连云港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咨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s.gov.cn)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本见附件1)。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邮编:222006;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518-85814499。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见附件2)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8139,邮政编码:22200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518-85838139或发送至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渠道”)。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的,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jpg

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专项规划
行动计划/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5-05-15 22:17:47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13号)精神,结合省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工作要求,现制定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统筹开展两市帮扶合作

1.两市政府签订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5年度协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间:5月底前)

2.对口县区签订2025年度帮扶合作协议。〔责任单位: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港高新区)、连云区,完成时间:5月底前〕

3.举办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工作干部培训班(无锡)、第三届锡连南北合作学术交流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社科联,完成时间:10月底前)

4.会同无锡市发改委联合印发2025年度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资金支持项目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间:5月底前)

5.市级层面落实月度例会、季度交流、年度总结,扎实做好帮扶合作年度工作推进。(责任单位:无锡工作队,完成时间:12月底前)

6.进一步完善两市工作推进机制,拓展深化帮扶合作领域,注重培育典型案例,每个领域至少形成1项亮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完成时间:12月底前)

7.根据省有关部门的工作要点,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扩大南北结对帮扶合作成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二、推进产业园区合作共建

1.推进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及周边重要道路管线配套、基础设施和景观绿化提档升级工作,为项目落地提供保障。〔责任单位:海州区(连云港高新区)、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无锡连云港专精特新产业园建成16万平方米产业综合体,四季度交付使用。(责任单位: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领域,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力争招引亿元以上项目8个。(责任单位: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江阴灌云工业园区加快江灌装备智造产业园项目建设,5万平方米厂房三季度交付使用。(责任单位:灌云县,完成时间:9月底前)

5.江阴灌云工业园区围绕装备制造、高端纺织等主导产业招引亿元以上项目5个。(责任单位:灌云县,完成时间:12月底前)

6.惠榆新兴产业合作园内惠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6亿元,完成职能部门搭建和人员招聘,实现实体化运作。(责任单位:赣榆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7.惠榆智能信息产业园一期工程4.2万平方米厂房四季度交付使用,二期工程5.7万平方米厂房年内封顶,引进亿元以上项目3个。(责任单位:赣榆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8.各共建园区按照省要求,开展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投入、产业项目招引建设等工作,探索创新型做法举措,实现生态绿色安全发展。〔责任单位: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海州区(连云港高新区)、灌云县、赣榆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三、落实结对县区重点帮扶合作

1.编排2025年度重点帮扶县帮扶合作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计划。(责任单位: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完成时间:5月底前)

2.落细落实12对重点乡镇结对合作,推进相关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工作。(责任单位: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连云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按照实施进度要求,全面完成年度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推进完成省、市有关部门部署的六大领域帮扶合作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港高新区)、连云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依托傲伦达科技、威孚环保新材料等项目,加快建设灌南新材料产业共建基地。(责任单位:灌南县,完成时间:12月底)

6.推动盘活汇联铝业公司资产,建设汇联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责任单位:赣榆区,完成时间:12月底)

四、开展六大领域帮扶合作

(一)深化产业领域帮扶合作

1.开展第二期锡连企业家专题培训等活动,创新形式进一步增强两地企业间的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间:9月底前)

2.组织企业在两市开展产业对接交流合作,围绕我市“三新一高”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重点突出新材料、集成电路等产业,组织企业开展产业合作对接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组织县区、企业赴无锡市参加太湖湾生命健康未来大会、世界物联网大会、新能源大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围绕连云港市十大产业链和无锡市“465”产业总体规划,在无锡市组织开展小规模、多频次、精准性的产业合作专场推介座谈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探索商业航天产业“南箭北射”创新模式,依托无锡航天产业先发条件和连云港区位优势,推进连云港商业航天技术服务母港、火箭总装集成制造测试基地建设,推动一批商业航天项目签约。(责任单位:灌南县、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6.推动全球医用同位素项目在无锡、连云港同时布局,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高地。(责任单位:连云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7.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全力推进已签约项目落地投产,力促新型储能、绿色甲醇、江南米道功能谷物、锡泰环保新材料、连创芯半导体、振江新能源装备、卓特电力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8.持续开行“无锡—连云港—中亚”接续班列,连云港在计划安排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无锡在班列货源方面做好组织与落实工作,推动国际班列更高水平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港口控股集团,完成时间:12月底前)

9.推动两市粮食产销和应急保供合作,深化生猪生产保供合作。(责任单位: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二)深化科技领域帮扶合作

1.实施“科创飞地”系统提升专项行动,打造“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合作交流、联合招商、城市推介”五位一体服务平台,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全要素孵化链条的科创生态,年度开展惠企服务15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发挥“科创飞地”招才引智效能,开展科技项目招引和政产学研专场对接活动,强化服务对接,新增入驻科技型项目15家以上,来连落户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多渠道争取承担各类计划项目,加快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项目核心系统方案论证,争取风力助推转子生产项目落地我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衔接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重点打造“陆—池—湖—海”中向“海”试验技术体系,确保7000吨级深远海绿色智能技术试验船顺利交船,保障“创智号”“新智号”和百吨级高速试验艇按计划完成试验任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深化与无锡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的产学研合作,通过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实现双向赋能,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三)深化教育领域帮扶合作

1.加大两市高中阶段交流学习力度,组织我市高中教学管理骨干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骨干教师,赴无锡市相关高中学校深入学习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管理经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实施“锡连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珍珠链计划”,衔接无锡市组织50名名优教师,围绕点评一节教师课、上一节示范课、做一场讲座、组织一次研讨,为我市开展精准送教到校、送培到市不少于10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成立“连云港市学前教育卓越教师团队”,聘请无锡市教育研究专家担任团队导师,提升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学前教育专业化水平,为我市幼儿园名特优教师储备力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实施“南北职业教育共建共研”行动,搭建连云港—无锡职教师资共建平台,组织我市中职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赴无锡职业学校进行跟岗学习,举办连云港—无锡职教共研活动不少于3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两市联合开展“未来课堂”教师数字素养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数智融合”教师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应用展示、“我为良师、港城名师”大课堂、线上线下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研讨等活动,提高我市广大教师数字技术应用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6.衔接无锡市金桥集团等无锡优质教育集团在我市托管有关学校。(责任单位:灌南县、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四)深化医疗卫生领域帮扶合作

1.进一步拓展帮扶合作内涵,推动市级医院之间帮扶合作,开展烧伤外科、手外科等市级特色专科帮扶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深化医疗发展共同体合作,促成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医院瑞金医院与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战略合作,开展特色专科创建、双向转诊、远程诊疗等务实举措。(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依托江南大学附属医院的江苏省烧伤紧急医学救治中心,推动建设连云港市烧伤救治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衔接无锡方面持续帮扶推进我市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危急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加强专科建设帮扶,争创市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推动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建设区域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加强县级疾控机构对口帮扶,完成技术人员交流学习15人次,提升疾控机构职业卫生复杂危害因素检测、新兴行业风险评估、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6.继续在老年妇幼健康能力、中医特色专科能力等方面加强帮扶合作,力争建成5个五级中医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7.帮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五)深化文旅康养领域帮扶合作

1.加强两市“湖”“海”文旅互动交流,合作开发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开展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互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聚焦文旅消费转型升级,积极引入西游沉浸式体验馆项目,携手百联、方特等品牌联袂打造文旅商业综合体,解锁“商业+微旅行”文旅消费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衔接无锡市重点文旅行业单位帮扶指导连云港市文旅产业发展,推动花果山景区与无锡文旅集团深化合作,打造“西游灯会”等文旅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组织在无锡开展连云港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借助无锡市宣传推广平台资源,进一步提高连云港文旅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衔接无锡市帮助支持我市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的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6.选派我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赴无锡市跟岗学习,邀请无锡市专家来连进行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授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7.组织我市养老机构与无锡市四级和五级养老机构建立结对机制,深入开展交流合作,促进两地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8.充分利用无锡养老产业优势,衔接引导无锡市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来连考察洽谈,积极探索共建异地康养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六)深化人力资源领域帮扶合作

1.定期归集企业缺工信息,与无锡市联合开展“春风行动”等“10+N”招聘活动,深化劳务品牌建设交流,持续推进劳务协作机制创新,促进区域间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建好用好连云港市返乡创业就业(无锡)服务驿站,常态化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联合举办南北创业孵化基地交流会、创业资源对接等活动,畅通返乡创业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常态化开展人才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人才招引联动、人才创新创业交流等活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化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持续推进技工院校结对合作、校企合作、技能提升培训,巩固提升南北结对项目成果,用好优化升级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技工院校实训室,开展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等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会同无锡相关部门,持续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深化交通互乘、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同城待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