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4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
2.《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 “我的连云港”APP;
5. 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6.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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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1349号提案的答复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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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6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3-10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31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3-09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31
- 连云港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2-28
- 连云港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02-28
- 连云港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2-28
- 连云港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3-31
- 连云港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03-31
目录
第三节强化招商引资产业导向82
前言
《连云港市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主要阐明连云港市未来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举措,是今后一段时期制定产业政策、布局重大项目的依据,是指导全市产业科学发展的纲领。规划期为2015年—2020年。
第一篇规划背景
第一章重大意义
连云港市正处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的时期。推动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加快工业化进程,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具有重大意义。
产业发展是实现"两个率先"的坚实基础。加快产业发展特别是工业化进程,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必然进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必须将产业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引擎,为实现"两个率先"奠定坚实基础。
产业发展是增强城市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产业发展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核心,增强产业竞争力,有利于充分挖掘并利用自身发展的条件和资源,抢占产业制高点,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形成突破,建立基于主要资源领域和关键技术创新的竞争优势,破解长期以来产业发展模式粗放带来的诸多矛盾和问题,推动人口和经济布局更加合理、扩大产业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推动创新要素释放,增强城市竞争力。
产业发展是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关键支撑。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是吸纳就业、促进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关键途径,有利于提供更为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产品,促进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升级,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全面进步。
产业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未来一段时期,我市将迈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1万美元至2万美元的新阶段,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突破对环境资源要素的依赖。统筹谋划、整体设计产业发展方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发展现状
2013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85.4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万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627.8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90.5亿元,其中一产投资6.34亿元,二产投资608.6亿元,三产投资275.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9.5亿元。
产业层次有所提升,产业结构重化趋势明显。2013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3.7:45.2:41.1。二、三产业增长贡献率分别达到46.4%和41.3%。2001-2013年,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从0.6万元/人提升到3万元/人,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从2.2万元/人提升到10.3万元/人,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从1.9万元/人提升到8.1万元/人。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销售收入占工业销售收入比重分别达到8.6%、9.5%、10.1%和24.9%。制造业中重工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从2005年46.4%上升至2013年72.1%。冶金、石化产业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比重分别达到17.3%和21.8%。
粮食综合生产稳定,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粮食播种面积748万亩,总产量70.95亿斤,单产水平居全省、全国前列。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省级39家、市级166家。2013年,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77亿元。建成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3个、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8个。外向型农业保持全省领先。2013年,全市农产品出口额为4.06亿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额12%。
生活性服务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业中批发零售、房地产、交通运输与仓储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较高,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金融保险增加值占比上升较快。社区卫生、养老托幼、家政服务等城市公共服务业得到有效发展,落户了一批知名商贸流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2013年达到285亿元,占服业增加值39.4%。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科技信息、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型服务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建成省市级服务业集聚区15个,服务业集聚发展效应逐步显现。
城市化进程加快,重大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增强。城市化水平达到55.7%,市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84平方公里,赣榆县撤县设区。公路总里程达到11506公里,连盐铁路、连青铁路、连淮扬镇铁路加快建设,民航机场完成选址批复。港口建设框架全面拉开,30万吨级航道加快建设,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2亿吨,集装箱通过能力340万标箱,2013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549万标箱。
创新能力逐步增强,服务体系不断改善。2013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8%。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47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建成国家级、省级质量检测中心3个。拥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家,工信部品牌培育试点企业2家、知识产权培育工程试点企业16家,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2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87家。恒瑞医药、康缘药业、豪森药业、正大天晴4家药企跻身全国医药研发20强。
园区功能有所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初显。全市建成重点开发园区13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1个(含出口加工区),省级开发区9个,参照省级管理开发区3个。建成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3个、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8个,省市级服务业集聚区15个。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管辖面积占全市12%,集聚了全市40%的生产总值、91%的工业增加值、41%的财政收入、55.8%的实际利用外资。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内已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4家,占全市80%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23家,占全市55%以上。
图1:连云港市开发园区发展现状
第二节发展环境
世界经济温和复苏迹象趋稳,外需低位增长可能性较大,对产业国际竞争力形成压力和挑战。全球投资贸易规则发生变化,产业发展必须深度融入国际新一轮产业分工体系。新兴经济体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全球产业竞争激烈。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步伐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契机。全球能源供求结构面临调整,一方面产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另一方面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环保等新型产业发展提供了契机。
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逐步推进,开发开放战略新格局初步形成,为处于"一带一路"交汇点的连云港市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在连云港叠加,现在到2020年将成为连云港市落实国家战略的决胜时期。
第三节发展条件
区位优势明显。全球层面,是新亚欧大陆桥的东方桥头堡,是亚欧间重要的水陆中转港,具有海运、陆运、航运相结合的优势。国家层面,处于陇海兰新经济带和沿海经济带的交汇处,是沟通东西、连接南北枢纽。区域层面,位于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交界,是长三角成员城市。省级层面,拥有江苏唯一的深水大港,是全省三大区域性国际商务中心之一,苏北地区重要的区域增长极。
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开发建设适宜性高,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国家重点开发区域东陇海地区的中心,处于国家"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中陆桥通道横轴和沿海纵轴交汇处,是国家进行工业化、城市化开发的重点地区。
发展潜力大。滩涂总面积160万亩,已围垦120万亩,尚未围垦40万亩,潮下带可开发的浅海域面积280万亩,未利用地2万余亩,后备土地资源丰富,具有较强的产业承载能力。气候条件、空气质量、山海资源、饮食(海产品、农产品)等宜居条件较好,为全国5大环境污染控制最好城市、10大安静城市和48个重点旅游城市之一,对于吸纳更多就业人口具有较强的承载能力。
同时,中长期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低,吸纳要素能力弱;产业布局趋同,产业结构落后,产业发展效率低,变革能力弱;人口净流出增大,人口红利较弱;用地效率低,地均产值、人口、税收等较低;港口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港口、产业、城市发展融合度不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区域竞争压力加大。
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我市加快工业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随着"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的实施,我市加快产业发展面临着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同时也要认识到,传统粗放的工业化模式势必带来经济转型缓慢、资源环境约束等困难,随着内外部环境和条件深刻变化,工业化进程必须把握新趋势,探索新路径,跨入转型发展新阶段。
第二篇总体要求
第三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内涵要求,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以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和物流业为主导,以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坚持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突出企业主体、完善服务机制、提升产业能级,加快构现代产业体系,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港产城融合,协调发展。港口、产业、城市发展一体化推进,围绕产业和城市发展需求,以连云港港为核心加快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围绕充分发挥港口和城市产业服务功能,以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物流业为主导,加快建设现代化临港产业基地,围绕港口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提升城市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港口、产业、城市全面融合发展。
增量带动,创新驱动。全面扩大增量投入,带动存量优化调整。培育和引进促进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带动产业集群集聚,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突破制约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优化布局,集聚集约。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加快推动产业布局向集约高效、协调优化转变。更加注重产业与人口、资源环境在空间上的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有节制地开发,保持适当开发强度。把调整空间结构纳入经济结构调整内涵中,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把提高开发园区和产业基地发展水平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提升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各类园区功能,发挥集聚效应,促进功能提升。
企业为基,三力合一。坚持企业主动力、政府引导力、市场配置力"三力合一",突出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规划统筹、政策支持、环境营造、优化服务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等桥梁纽带、协作参与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全力参与和支持产业发展。
绿色生态,特色发展。按照产业链完整、上下游配套的要求,有限选择确定产业发展重点,抓好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错位发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形成龙头企业拉动、配套企业跟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格局。严守生态红线,严格环境准入,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走集约化、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道路。
第四章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扩大,产业结构优化。稳定农业发展,实现工业快速增长,提升发展服务业。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转变为9:48:43,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结构转变为28:36:36。二产增加值达到1700亿元左右,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600亿元。
发展质量和效率提升。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特色工业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重点农业园区增加值占一产增加值比重、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增加值占三产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75%、8%、60%。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中小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新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明显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0%。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污染物排放和单位产品能耗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主要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主要发展指标表
指标名称 |
指标属性 |
2013年 |
2020年 |
|
规模和结构 |
地区生产总值 |
预期性 |
1785.4 |
3600 |
三次产业结构 |
预期性 |
13.7:45.2:41.1 |
9:48:43 |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工业总产值(万元) |
预期性 |
24870 |
50000 |
|
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结构 |
预期性 |
32.7:31.3:36 |
28:36:36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预期性 |
655.57 |
1600 |
|
质量和效率 |
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 |
预期性 |
36 |
40 |
特色工业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
指导性 |
— |
75 |
|
重点农业园区增加值占一产增加值比重(%) |
指导性 |
— |
8 |
|
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增加值占三产增加值比重(%) |
指导性 |
— |
60 |
|
科技创新 |
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预期性 |
1.53 |
2.5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 |
预期性 |
38 |
40 |
|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
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
约束性 |
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 |
|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 |
约束性 |
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 |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约束性 |
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 |
||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 |
约束性 |
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 |
||
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 |
约束性 |
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 |
第三篇主要任务
第五章推进农业基本现代化
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建设"一带一路"连云港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为引领,以现代理念经营农业、现代技术手段改造农业、现代组织方式提升农业,构建安全化、生态化、高效化的现代农业体系,形成"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现代化生产经营格局,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
第一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重点发展优质粮油、设施蔬菜、特色林果、花卉苗木、食用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产业,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74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350万吨以上规模。推进标准化农田建设,确保农业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从产前环境要求、优质品种标准到产中繁育技术规程、产后加工、贮存、运输等各个环节,推广标准化生产方式。鼓励扶持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民购置大中型和新型适用农机具,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做到"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镇、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组织实施畜牧业提档升级行动,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大中型生猪规模养殖比重提高到60%以上。
第二节发展现代农业园区
以产业为联结实施跨镇村、跨区域联合规划布局,推动园区完善设施配套。重点建设有规划、有基础设施、有适度规模、有组织机构、有品牌、有技术支撑、有标准化生产规程、有龙头企业、有产地批发市场、有合作组织的"十有"园区,建设56个重点农业产业园区。围绕蔬菜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优质粮油、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业,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支持出口农产品企业围绕优势出口产业,建设一批基地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
图2:全市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图3:全市出口农产品示范区
图4:全市农产品物流产业园
图5: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图6:全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
第三节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和机制
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农民承包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设施农业、规模养殖,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因地制宜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全托管经营、联耕联种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质量安全建设等环节,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
第四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导、社会化农业服务组织为有益补充、农科教企联合协作,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提升农技服务水平。农业专家进园区、进农村、进企业,针对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指导农业生产。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通过建立专家工作站、企业研发中心等方式,构建成果对接转化的快捷通道,提升农技成果转化水平。充分利用实训基地、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现代农民职业化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快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五节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完善农产品生产、储运物流、安全质量监测和动植物检疫防疫等一体化服务体系。引进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在重要农产品主产地、集散地建设有规模、有影响的批发市场。重点建设和改造升级赣榆水产等重点专业市场、黄川草莓等产地批发市场,尽快形成包括乡镇产地市场、基地园区、田头市场在内的三级流通网络。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建立平价直销店网络,引导产地农产品市场与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超市、电子商务平台和销地批发市场合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积极拓展农产品出口目的地,扩大蔬菜、紫菜、淀粉、泥鳅等优势农产品出口规模。
第六章 建设沿海新型工业基地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培育壮大主导产业,规模化发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优化发展传统产业,建设沿海新型工业基地。
第一节培育壮大主导产业
建设重化工基地。依托港口资源,发挥大型矿石码头、深水航道优势,以"大型化、园区化、循环化、清洁化"为导向,引进炼化一体化等大型项目,优化基础石化结构,以炼油、乙烯、芳烃一体化为基础,重点围绕烯烃、芳烃拉长增粗石化产业链,拓展精细化工和新型化工复合材料等领域,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到2020年,石化产业实现产值1500亿元。适时布局建设精品钢基地。
专栏:石化产业链
壮大装备制造业。以规模化、成套化、智能化为导向,重点提升制造工艺、关键零部件与材料的研发与配套水平,加强产业链整合、延伸,促进电力装备、工程和专用机械等传统产品升级换代,培育智能装备、资源利用与环境处理设备等领域。着力强化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技术产业化和应用示范、重点骨干企业培育,提升装备整机和成套设备研发制造能力,引领全市制造业发展,打造我国沿海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2800亿元。
专栏6:装备制造业产业链
第二节规模化发展优势产业
构建现代医药产业体系。以国家新医药产业基地为载体,针对人口老龄化、全民医保和日益提高的健康需求,进一步做优做强化学原料药与制剂、生物制药、中成药等优势领域,以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为重点,积极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加快发展化学新药、中药和天然药物、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三大产品群,积极拓展海洋生化技术等领域。到2020年,新医药产业实现产值1000亿元。
建设新材料产业高地。以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东海硅材料产业基地、国家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载体,推进关键共性技术与核心零部件研发及相关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硅材料、高性能纤维和新型复合材料、生物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产业,进一步确立连云港市新材料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到2020年,新材料产业实现产值1000亿元。
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核电及其关联产业、风电产业、太阳能技术利用产业和生物质能产业等,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实现产值1000亿元。
提升发展海洋和绿色食品产业。以品质、标准和品牌为导向,以特色品牌培育、质量安全保障为抓手,重点发展粮油加工、肉制品、水产品、海洋食品、果蔬、酒类及发酵制品,积极开发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推动食品加工业向绿色健康、环保、精细方向发展,建设全省重要的食品加工业基地。到2020年,海洋和绿色食品产业实现产值840亿元。
第二节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链高端,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培育高端适用产品,加快发展新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兴海洋产业等新兴产业,不断提升新兴产业的技术、产业和市场竞争力。
新信息技术产业。以电子信息(软件)产业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5C融合、电子元器件制造和软件产业,把新一代信息技术及软件产业打造成为新兴优势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支持能源高效与梯次利用、污染物防治与安全处置、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新技术装备与产品。
海洋新兴产业。依托海洋资源和海洋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综合利用业、海洋新能源产业、海洋工程建筑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等。
第三节优化发展传统产业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增强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能力,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增强产业竞争力。
冶金产业。以发展精深加工、提升品种质量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优化发展冶金产业。加强冶金产业政策研究,适时建设大型精品钢基地。控制现有钢铁产业扩大用地规模,以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为重点提高行业整体素质。鼓励企业差异化开发品种,重点提升大宗产品的质量和性能,鼓励开发国内短缺的关键钢材品种。
化工产业。加快化工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重点发展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医药中间体、高端染料及中间体、高效安全农药及中间体以及为石化产业配套的化工新材料,提高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水平,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推动精细化工产业优化升级。
轻纺产业。与本地及周边产业发展及居民生活需求对接,依托纺织服装产业基础,发展服装、装饰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依托化工产业延伸产品,发展特种橡胶、塑料、高性能纤维等相关制品。
船舶修造业。控制产能扩张,引导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型。
第四节延伸壮大产业链
针对产业链缺失、薄弱和延伸环节,以存量做大做强、增量招大引优为重点,增强专业化规模效应。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原则,积极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建设。
促进优势资源、产业关联性较高的企业集聚,培育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相关环节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推动产业链关键环节整合、延长和优化,打造以重点骨干企业为核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链。强化企业间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引导配套企业与骨干企业的衔接和集聚,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
第五节建设制造业集聚区
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整合、优化工业园区资源,合理确定特色园区主导产业,优化专业分工协作路径,延长做强产业链,提高产业链间协作配套能力。
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点规划的产业集聚区内,引导关联企业或配套企业在空间上相对集中、专业上分工协作、技术上互动创新、资源上互补共享,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创建一批创新能力强、配套条件好、产业规模大,具有鲜明特色的产业基地,重点建设27个工业特色产业园。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支持以品牌共享为基础,大力培育国家地理标志、名牌产品、集体商标、原产地注册、证明标志等集体品牌,提高区域品牌的知名度。
图7:全市工业特色产业园
第七章提高建筑业发展水平
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以做大做强优势企业为着力点,提升行业整体发展质量,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提升建筑品质和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第一节优化升级专业结构
努力推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形成"一业为主、多元并举、主业创名、三产创利"的经营格局,提高多元化经营能力。改变建筑业以楼宇和住宅建筑施工为主的单一结构,以主业为基础,发展多元经济,优化建筑业专业结构。打破行业壁垒,鼓励企业向交通、电力、水利、铁路、能源、化工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和专业领域拓展,加强在路桥、隧道、机场、码头等工程项目中的融合,积极进入基础设施和高技术含量工程施工领域,在项目施工实践中锻炼提高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扩大市场覆盖面,逐步提升高端建筑市场专业施工能力。鼓励和引导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伸勘察设计,下延安装、装饰,拉长产业链。依托房屋建筑优势向关联行业发展,重点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逐步形成具有专、精、特、新等特色的专业型建筑业企业。加强企业间联合,组织各类专业施工队伍,形成规模,尽快获取较高的专业资质等级,进入有较强行业壁垒、技术壁垒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工程施工领域。
第二节健全管理体系
以健全质量管理、环保管理及安全管理三大体系为核心,加快构建适应国际竞争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建筑企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建立科学的建筑市场准入、考评、奖惩、退出、清除机制,限制和淘汰市场不规范、社会信誉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低的建筑市场各主体和社会中介机构,推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履行企业质量责任制,强化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广泛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全面提升企业、行业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着力创建名牌工程和品牌企业,以品牌效应取得竞争优势。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全面实行安全监督新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高政府的监管力度与效能,增强企业自控意识和自控能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企业市场占有率和社会知名度。
第三节优化产业组织方式
加快推进建筑企业从传统企业向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为特征的现代企业转变,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资质结构、专业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积极引导企业在经营、管理、质量、安全、品牌、盈利模式等方面转变发展理念,提高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培育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结构。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联合,培育资金雄厚、人才集聚、综合能力强的项目总承包企业。提高专业水平和施工技术,创建品牌特色,培育专业特点鲜明的园林绿化、装潢、起重安装、钢结构、装潢、防腐、防水等骨干企业。加强劳务基地建设,培育发展劳务分包企业。
第四节提升经营层次
创新建筑施工方式,以发展绿色建筑为方向,以住宅产业现代化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着力调整建筑产业结构,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发展建筑构配件、制品,逐步实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建造。
强化大市场、大项目、高领域、高效益的经营意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经营层次。抢抓国家战略经济带实施有利时机,积极进军技术含量高,准入门槛高,经济效益高的高端建筑市场,承建大型项目,创建精品工程,提高市场占有率。紧盯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热点地区,积极承建大体量的工业厂房、市政、路桥、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引进国际承包商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从以劳务输出为主向工程承包过渡,努力推动向集项目投资者、建造者和经营者为一体的与国际经营接轨的工程总承包转变。
第八章提升发展服务业
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主阵地,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配套;着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培育新兴服务业,拓展服务业发展新空间。
第一节建设联结"一带一路"的物流中心
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以物流业为主导,加快建设联结"一带一路"的物流中心。
提升港口枢纽功能。推进连云港区散杂货向两翼港区转移,加快建设集装箱干线港。推进连云港港由交通运输港向贸易物流港、资源配置港、增值服务港转变。着力培育港口物流市场,延长港口物流产业链。提高货物换装便捷性和兼容性,完善物流转运设施,优化服务功能,提升港口服务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货物周转率。以"一带一路"为轴线,利用各类载体平台,全面扩大新一轮对外开放,将连云港打造为"一带一路"货物集散地和附加值提升地。
加快发展港航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航运企业、班轮公司、船代货代企业、涉港专业服务机构及相关专业人才,积极发展近洋航运和船队。加快航运要素市场集聚,力争建设自有船务企业和船队,提高港口物流供应链价值。加强与国际枢纽港口在码头共建、航线开辟、产业转移等方面的合作交流,重点发展航运经纪、海事仲裁、船舶检测和评估、集装箱检修保养、水运工程设计咨询、港航设备租赁等专业性服务,适时发展航运金融、船舶保险、航运教育培训等高端航运服务。
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构建便捷、高效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顺畅衔接和高效中转,提升物流体系综合能力。推进集装箱干线港建设,增强发展物流业、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和国际贸易分工的支撑功能。加快建设沟通徐州、上海、南京的高速和快速铁路通道。加快大型民航机场建设,力争建设适应"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需求的国际航空港。积极助推西起圣彼得堡、东到连云港的大陆通道和连接上合组织全体成员国的公路网建设。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港站一体化",实现铁路货运站与港口码头无缝衔接。打通烧香河至骆马湖河道,扩大河运腹地,强化东西货物流通,形成货畅其流、经济便捷的跨区域物流大通道。完善物流转运设施,提高货物换装的便捷性和兼容性。加强"无水港"建设,完善资源互通,发展多式联运。依托30万吨级航道、30万吨级原油码头、30万吨级矿石码头和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面向国际市场,争取建设资源型产品物流集散中心。
打造多样化物流服务新模式。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农渔牧林业联动发展,加快制造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促进企业内部物流需求社会化。发挥第三方物流专业化、精益化、个性化服务优势,积极为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优化提升城市配送物流体系和物流组织模式,推进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积极发展以电子商务为导向的城市配送物流。整合优化城市配送网络节点,打造规范、统一、开放的城市末端配送网点,优化中心城区物流的交通组织和管理,逐步形成城市配送物流体系。提升冷链物流能力,发展冷链物流服务业。打造连云港进出口食品基地,实现国内外食品在我市集中、集聚、集散。
完善物流业发展平台。争取建设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港区,加强与境内外口岸的战略合作,提高国际物流便利化水平。建立口岸物流联检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推进物流领域大数据应用、物联网构建、移动互联衔接、北斗导航定位等先进信息技术。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支持运输配载、跟踪追溯、库存监控等有实际需求、具备可持续发展前景的物流信息平台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发展,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鼓励区域间和行业内的物流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互联互通。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集约发展。在公共物流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设智慧物流数据中心,逐步形成集聚物流技术、物流供给、物流需求、政府和行业协会等供应链内外部资源在内的综合物流资源平台。
专栏18:航运物流产业链
第二节建设区域性旅游休闲中心
推进旅游功能城市化、城市功能旅游化,使旅游与城市功能相融合。以独具特色的山岳旅游资源、海洋海岛旅游资源、东方国际大港优势以及西游记文化特色为依托,以海洋旅游、文化休闲体验和国际商务旅游为主要功能,带动都市休闲旅游、温泉养生旅游、山水生态旅游发展,打造国内外知名的宜居宜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和各类国家级、乃至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大花果山文化旅游区、连岛国家海洋旅游度假区、云台山森林公园、锦屏山文化旅游区、东海国际水晶城旅游区、东海温泉国家旅游度假区等重大项目的带动性,拓展景区服务内容。
加强旅游营销。深化开发旅游资源,提升旅游产品吸引力和旅游市场知名度,重塑连云港市旅游目的地形象,把连云港市打造成为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国际滨海旅游名城。加强景区间、区域性客源互送,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全市旅游发展机制。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提升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站点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水平,提前规划高铁车站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
丰富旅游产品。坚持精品化原则,加强旅游产品开发。重视打造旅游拳头产品,带动旅游产品体系的完善和区域的整体发展。以休闲度假产品为重点,整体提升旅游产品档次和结构,打造品牌产品。引导旅游购物消费,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培育体现连云港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大对汤沟酒、汪恕有滴醋等中华老字号纪念品、东海水晶工艺品的开发力度。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推出连云港旅游商品推荐名单。
第三节发展现代服务业集群
以建设现代产业集群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集约发展。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推进力度,积极抢占现代化产业链、价值链的核心环节,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在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集群。
建设一批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定位清晰、建设规模上档次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形成分布集中、分工明确、互相支持的完整产业链,促进生产制造和生产服务协同融合发展。建设16个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完善集聚区内服务性的各项功能,加快平台建设,积极发展金融、会计、审计、会展、法律等商务类平台,信息服务、商务咨询、产权交易、检验检测等技术类服务平台,以及人才招引、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为入区企业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降低商务成本,形成资源集中、服务共享、规模经济的服务业发展载体。加大金融、技术扶持力度,深化产学合作,加快产学研步伐,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服务范围,为入区企业提供资金及技术支撑。
图:服务业重点集聚区
图8:全市服务业重点聚集区
第四节统筹发展公共服务业
统筹发展教育、健康、体育、养老、家庭服务等公共服务业,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产品,推进公共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围绕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提高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水平。
第五节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
推动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以先进制造业配套服务为方向,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产业链向高附加值服务环节延伸,以网络、科技、软件和信息服务提升制造业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以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和商务服务增强制造业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构建完善的制造业服务体系。
引导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重点在科技研发服务、现代物流、贸易营销、专业配套服务等环节加快分离,推动形成第三方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引导服务业行业内部融合发展,以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发展促进传统服务业优化升级。
积极培育服务业新业态。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技术手段创新和服务理念创新,着力开拓能源需求管理、企业后勤服务、金融租赁、法律服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开拓电信增值、广播影视、新兴媒体、数字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服务市场,发展供应链管理、企业流程再造、精益服务等整体方案解决服务。
第九章增强企业竞争力
突出载体建设和主体培育,注重创新要素的集聚和融合,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坚持"大小并举"、"抓大不放小",建立完善企业培育机制,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第一节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全由企业牵头实施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重点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大政府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落实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通过政府采购、直接投入、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到2020年,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
强化产学研合作。注重应用技术研发和先进技术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和促进重大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推进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制关键产品。支持基于自有知识产权的标准研发、评估和试验验证。积极探索建立产学研合作信用机制、责任机制和利益机制,强化合作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协调互动,探索建立实体性产学研团体,推进产学研合作深入进行。
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完善民间资本参与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鼓励创新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产品,进一步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准入门槛和融资成本。探索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创投资本之间的合作形式,逐步形成多层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第二节培育创新载体
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加强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风投机构、中介机构的联合,以股份制、理事会、会员制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创新战略联盟承担重大研发任务,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加快研发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积极吸引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共建创新载体。鼓励发展专业化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加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创业园区,引导和促进科技企业集聚发展。完善科技创新载体共建共享机制,促进科技资源集聚、优化和开放共享。
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以中小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依托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打造一批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搭建一批基于网络的特色专业数据平台,形成支撑产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体系。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加快科技中介体制独立化、机构专业化建设,加大对会展交流、技术评估、技术交易、项目管理、培训教育等科技中介服务的支持力度,努力形成更加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第三节推进产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通信设备、软件业、大规模集成电路、物联网、电子商务、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大研发投入,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手段,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培育和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促进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以提高设计和制造的数字化程度、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化含量、经营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为重点,加快信息技术和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结合产业空间布局和信息化需求,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类信息通信网络优化升级,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
第四节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充分发挥技术改造的优势,通过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优化产业投资结构。坚持政府引导推动和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以增加品种、改善质量、优化技术装备、促进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为改造方向,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提升相结合。推进技术改造由设备更新为主向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提升转变,由单一环节、单一企业独立改造向生产全过程、全产业链配套改造转变,由使用技术向研发、掌握和提升核心技术转变,由主要支持单一企业向重视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区域和行业协调发展转变,促进工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坚持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把技术改造作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推动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服务平台和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
坚持技术改造与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鼓励企业结合城市规划,通过迁建、改建和扩建等形式整体改造向特色工业园区聚集,促进产业链延伸,加快关联产业发展,增强产业集群效应。坚持改造传统产业与发展新兴产业相结合,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坚持技术改造与节能减排相结合,在技术改造中注重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积极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加大对行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力度,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行业龙头企业重大技改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的协同改造,促进产业发展向产业配套、专业化协作、要素集约高效、生态环保转变。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指导,制定冶金、船舶、传统化工产业技术改造计划。
第五节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集团
引导优质资源向重点企业、优势企业集聚,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推动企业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制定企业集团培育计划,加强政府、银行与企业挂钩服务,以重点规模企业为载体,以在建重特大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技术改造、战略重组、股改上市等手段,努力培育国际国内有影响、行业领军型的大企业(集团)。鼓励通过壮大主业、资源整合、业务流程再造、资本运作等方式,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经营、专业服务、系统集成、产业链整合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引导兼并重组企业管理创新,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
第六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营造环境、改善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和转型成长,加快形成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资源配置更富效率的产业组织结构。着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成长性中小企业做精做优,发展一批专业化企业。支持发展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中小企业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和吸纳就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
第七节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家队伍建设
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意识,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积极开发人才资源,引进一批高素质职业经理人和科技人员,打造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
第八节支持本土企业发展
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扎根本土,以品牌为龙头、技术为核心、资本为纽带,通过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实现低成本扩张等路径,培育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行业排头兵。加大对本土企业在创新创优、技术改造、集聚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破解融资难、引才难等问题,着力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品牌知名度较高的本土企业,实现招商引资企业与本土企业竞相发展、同步繁荣。
第四篇空间布局
第十章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打破行政分割,统筹海州区城市功能、市开发区产业功能、连云区港口功能,推动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在市场选择和市场竞争的基础上培育重点产业,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产业协作体系。
第一节市域总体空间开发格局
将国土空间分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包括中心城区、县城及重点镇区集中连片的生产和生活空间,约75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0%;农业空间包括农业生产空间、集镇和乡村生活空间,约570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75%;生态空间包括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系统脆弱敏感的区域,不低于115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5%。
图9:市域总体空间发展格局
第二节城镇化空间发展格局
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机遇,构建"一区一带两轴"的城镇化空间开发格局。
都市区。建设国际性海港城市。将中心城区以及与中心城区功能联系较多的沿海地区纳入都市区范畴,统筹推进区域开发,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推动沿海地区资源整合和协调发展,建设连云港都市区。
沿海城镇发展带。以生产、生活、生态岸线合理配置为重点,优化利用沿海岸线资源,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建设沿海新型工业基地和航运物流中心。东陇海城镇发展轴。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机遇,加强区域间铁路、港口、航空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面向东北亚和中亚的东西双向开放门户。宁连城镇发展轴。连接连云港主城区、连云港新机场、灌云经济开发区、灌云县城、灌南县城,着力增强灌云、灌南县城对县域人口集聚能力,强化与省会城市南京以及长三角地区的联系。
中心城区。统筹海州区、连云区、赣榆区的城市功能,市开发区的产业功能,连云区、赣榆区的港口功能,推动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调整优化空间组织模式。以城市中心为核心由内向外按照"商业、商住、商住—都市工业、都市工业—生产服务、先进制造"分层组织。坚持港产城融合,按照城市—产业—港口由西南向东北方向组织功能结构。适度功能混合,在城市内适度保留都市工业,在工业区内适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图10:城镇化空间发展格局
合理确定中心城区拓展规模和方向。城市空间向东拓展,控制新城新区开发时序。按照"小配套在园区、大配套在城区"的导向,统筹连云城区城市功能和徐圩板桥片区产业功能,建设"大连云"。统筹连云城区发展。整体推进连云区与连云新城开发建设,合理安排功能布局。连云新城核心区侧重完善居住生活、商务办公功能,建设市级商务服务核心区。连云老城区重点提升港口物流、旅游休闲功能。徐圩板桥片区以工业发展为主配置资源,控制发展城市功能,重点围绕产业需求发展工业邻里中心,结合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张圩社区,适度布局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扩大港口后方支撑空间,规划建设物流等综合服务区。推动产业重点向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和沿海地区集聚,临洪河口两岸作为发展备用空间,控制新浦经济开发区扩大规模。
赣榆片区。包括青口镇和海头镇部分区域。南部地区生态环境敏感,适度控制产业扩大规模。重点建设以海洋经济为特色的北部产业区。发挥区域海洋旅游资源特色,依托海头镇打造滨海旅游小镇。
柘汪片区。包括柘汪镇及赣榆港经济开发区。考虑与徐圩板桥片区功能定位雷同,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水资源缺乏,控制空间规模扩张,推动现有产业转型升级。
徐圩板桥片区。按照滨海物流、中间工业、后方"小配套"模式进行空间组织,考虑现状开发需求和发展的可持续性,明确开发时序,预留发展空间。
灌河口片区。与徐圩板桥片区明确分工,重点发展石化下游产业。考虑灌河口生态敏感、风电布局制约产业和人口集聚,限制产业空间扩张,推动现有产业改造升级。
第三节农业空间发展布局
打造中部平原农业板块、都市农业板块、西部丘陵山区农业板块、东部滩涂农业板块,重点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农产品物流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休闲观光园区等五大农业园区和优质粮油、蔬菜产业、花卉林果、食用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六大农业产业基地。
中部平原农业板块。位于连云港市中部,包括东海县中东部、灌云县中部、灌南县、赣榆区中部。成土母质主要为海湾沉积物及黄泛冲积物、洪积物等,大多为淤土平原,地势低洼,肥力相对较好。本区适宜发展以农作物种植和规模养殖为主,主要发展优质粮油、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产业。
都市农业板块。包括海州区、连云区、赣榆区南部,人口密集,耕地少,适宜发展以服务城市为主的都市农业,重点发展蔬菜园艺、休闲观光农业。
图11:全市四大农业功能板块
西部丘陵山区农业板块。位于连云港市西北部(东海县中西部、灌云西部和赣榆西部)及市区以云台山为主的丘陵地区。区内多低山、岗岭和坡地,土壤多为棕壤,肥力低。岗间洼地多为砂姜黑土,有机质含量高,速效磷含量低,土质粘重。重点发展花卉林果茶、畜禽养殖、休闲观光农业等。
东部滩涂农业板块。位于连云港市东部沿海,包括灌云东部、赣榆东部、连云区、徐圩新区,除少量低山外基本是平原洼地,滩涂面积大,有丰富的海水养殖资源,适宜发展海水育苗、海产品养殖、特色鱼虾和毛皮动物等产业。重点发展海、淡水养殖业。
第四节工业空间发展布局
市开发区片区。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综合优势,重点招引国内外500强企业,统筹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全市新兴高端产业示范区。优先发展生命健康、先进材料、大型装备、精密机械、消费电子等先进制造业。
徐圩板桥片区。充分发挥国家东中西合作示范区政策优势,依托徐圩港区,重点招引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和特大型项目,打造临港基础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示范区。优先发展石化、精品钢、节能环保产业和为石化产业基地和核电协作配套的机械装备产业。重点建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按照上下游产业链协作配套,发展循环经济。
灌云灌南片区。统筹规划灌云、灌南临港化工产业,坚持新上高端化工项目和清理淘汰低端化工企业相结合,实现化工产业上下游链式发展、循环发展、差别发展,关停、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置。灌云临港产业区,优先发展为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和新医药产业基地配套的化工新材料、医药中间体产业,推动船舶修造业转型升级,发展海工装备产业;灌南临港产业区,优先发展高效低毒农药及其中间体、高端环保染料及其中间体产业;灌云经济开发区,优先发展农业机械、电子电器产业;灌南经济开发区优先发展机械加工、绿色食品加工产业。
图12:重点工业片区
赣榆片区。充分发挥临港优势,统筹沿海各园区规划发展,拓展新兴及先进制造业。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区,改造提升钢铁产业,优先发展精品钢产业链。优化石化产业产品结构,控制扩大用地规模。整合海州湾生物科技园和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优先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保健食品、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产业、电子信息产业。赣榆经济开发区,优先发展新能源产业。
东陇海线片区。承接国内外先进制造业转移,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因地制宜发展都市型工业,带动城市人口就业,推进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东海经济开发区依托硅资源、农副产品资源优势,优先发展硅材料、太阳能光伏、汽车零部件和绿色食品产业。海州经济开发区,优先发展专用装备、通用设备、电子信息产业。
第五节服务业空间发展布局
构筑"一核、三轴"的空间发展格局, 构建层级结构分明、功能完整突出的服务业主架构。
"一核"即连云港中心城区的核心区,为服务业发展主导区域。包括: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和高新区,是服务功能的主要承担者和服务业主要集聚区。以重大服务设施和项目为支撑,重点发展金融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推动商贸业和都市旅游业提档升级,积极培育教育培训、医疗服务等行业,着力提升国际化服务功能,打造区域服务业发展核心区。
"三轴"即沿海服务业发展轴、东陇海服务业发展轴、宁连服务业发展轴。"沿海服务业发展轴",依托海滨大道和规划沿海铁路等构成的沿海交通主轴线两侧,连接赣榆港区、海洋开发区、赣榆城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城区、徐圩板桥片区、燕尾港产业园区、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主要汇集滨海、港口、土地、交通、景观等优势资源。重点布局发展港口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东陇海服务业发展轴",依托东陇海铁路线、连霍高速公路,连接连云港港、连云港主城区、海州开发区、东海县。重点布局和发展商贸金融、文化创意、城市配送、电子商务、旅游休闲、农产品物流等服务业产业。"宁连服务业发展轴",依托宁连高速公路、连淮扬镇铁路,连接连云港主城区、连云港新机场、灌云经济开发区、灌云县城、灌南县城,重点布局和发展商贸金融、物流、旅游休闲等服务业产业。
图13:"一核、三轴"服务业空间发展格局
第十一章重点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增强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引导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产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产业、城市、港口发展的密切关系,优化产业空间发展格局。
第一节石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石化产业布局在接近原料产地或便于原料和产品运输、水土资源组合条件较好、用地空间相对开阔、环境容量较大的区域,同时与城区保持一定隔离。
徐圩板桥片区:大型炼化一体化及下游化工产业。赣榆港经济开发区、灌云临港产业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控制基础石化规模,向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领域转型;限制其他地区石化产业发展。
图14:石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二节装备制造业空间布局引导
大型和成套装备布局在交通运输条件便捷、用地空间开阔、企业配套条件较好的地区;一般零部件布局在土地、劳动力等成本相对较低的地区;部分技术含量高、污染小的精密机械可布局在城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海州经济开发区:电力装备、工程机械、智能设备、物流装备、风电装备;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海洋资源利用与环境治理装备;徐圩板桥片区:港口与物流装备、环保治理设备;灌云经济开发区:新型农业设备;灌南经济开发区:机械加工、零部件配套。
图15:装备制造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三节物流业空间布局引导
综合物流园一般结合港口、铁路、公路等交通枢纽布局,紧邻城市主要交通通道进出口,周围要有足够的发展空间;物流中心结合产业园区和专业市场布局,交通通达性较好;配送节点结合商贸业发展布局的物流末梢端点。
综合物流园区:金港湾物流园、朝阳物流园;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赣榆港区物流园、灌云物流园区、杨集物流园区、灌南物流园区、东海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四季农产品物流园、海州智慧物流园区;结合居住、商贸分布,配套完善城市配送中心。
图16:物流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四节新医药和海洋生化技术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新医药和海洋生化技术产业布局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环境设施较为完善的地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新药、生物医药、中成药、先进医疗设备、智能老人健康产品等;徐圩板桥片区、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灌云临港产业区:医药化工和原料药制造;赣榆经济开发区:中成药研制和产业化;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海洋生化技术产业。
图17:新医药和海洋生化技术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五节新材料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新材料产业布局在具有原料资源优势、一定产业基础,并且环境设施较为完善的地区。
东海经济开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硅材料、新型玻璃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徐圩板桥片区、赣榆港经济开发区:环保材料、新型复合材料等。
图18:新材料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六节新能源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新能源产业布局空间相对集聚,对外交通条件便捷,具有一定产业基础,产业资源较为富集的区域。
东海经济开发区:太阳能光伏产业;赣榆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
图19:新能源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七节新信息技术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新信息技术产业布局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配套服务较为完善、具有较强网络服务体系或研发能力较强的区域。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费电子产业;海州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灌云经济开发区:电子电器产业;市科创城:软件产业。
图20:新信息技术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八节节能环保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节能环保产业布局在运输条件便捷、产业基础和相关企业配套条件较好、推广应用能力较强、具备较强研发配套能力的区域。
徐圩板桥片区:环保治理设备;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积极发展海洋资源利用与环境治理装备。
图21:节能环保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九节滨海及休闲旅游业空间布局引导
滨海及休闲旅游业依据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
海州湾滨海休闲旅游带:连云新城、云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休闲旅游、海头建设特色海滨旅游小镇、连岛建设休闲旅游岛、秦山岛发展海岛探险观光旅游;花果山、云台山、青口河滨等:发展自然观光、地质生态观光等;乡村:发展农业观光、乡村体验、生态导览等。
图22:滨海及休闲旅游空间布局引导
第十节商务商贸服务业空间布局引导
市级商务商贸中心布局在城市中心区域;市级商务商贸副中心布局在有较好发展基础的次级城市中心或规划前景较好、重点发展的新城区;区县级商务商贸中心布局在一般城区和县城区域。
海州城区:服务于全市的商务商贸金融中心;连云城区、赣榆城区、灌云城区、灌南城区、东海城区:区县级商务商贸中心。
图23:商务商贸服务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十一节海洋及绿色食品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绿色食品产业布局在农业产业基地周边地区或农产品运输较为便利的地区。
赣榆、东海、灌云、灌南:海洋渔业、粮食种植、特色菌菇等;赣榆、东海、灌云、灌南、海州经济开发区和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海产品、农产品深加工及销售服务。
图24:海洋及绿色食品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十二节轻工纺织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轻工纺织产业布局在土地、劳动力等成本较低且供给充裕的地区。其产品研发与设计服务布局在研发设计机构和人才密集、生活配套较为完善的城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新材料等;赣榆、东海、灌云、灌南经济开发区:服装、塑料橡胶制品。
图25:轻工纺织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十三节限制发展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限制发展产业主要包括冶金、传统化工、船舶修造产业。
冶金:推进企业改造升级,向冶金新材料领域转型。有限制地布局在徐圩板桥片区和赣榆港经济开发区。
传统化工:淘汰中小型传统化工企业,发展精细化工及新材料。有限制地布局在灌云临港产业区、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
船舶修造:控制产能扩张,引导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型。有限制地布局在灌云临港产业区。
图26:限制发展产业空间布局引导
第十二章推进开发园区转型升级
按照"集约开发、主业突出、功能完善"的要求,加强园区建设,推进现有开发区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形成吸纳国际产业资本、国际先进技术、国际服务业优势区域。
第一节开发园区发展引导
加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引导,提升信息网络、污染集中治理、事故预防处置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能力,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各类产业集聚区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
临港开发区。包括徐圩板桥片区、灌云临港产业区、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赣榆港经济开发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等临港产业发展载体。重点打造徐圩板桥片区,组团式发展石油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等产业,重点建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适时建设精品钢产业基地。适度控制灌云临港产业区和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赣榆港经济开发区重化工业规模,重点引导向下游精细化工和新材料等领域拓展。整合海州湾生物科技园、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海洋渔业及加工、海洋资源开发设备制造以及海洋生化产业,控制污染型企业布局,打造成海洋经济为主的特色开发区。
图27:临港开发区发展引导
腹地开发区。包括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赣榆、海州、东海、灌云、灌南等经济开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提高工业用地比例,控制污染型产业布局,重点发展新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宋跳工业园为基础,向大浦工业园、新海新区拓展,完善服务高新产业发展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等功能,发展新信息技术、新材料、食品产,积极完善居住配套和其他公共服务功能,提升综合配套能力。海州经济开发区发展专用装备、高新技术等都市型工业,适当增加现代服务业和商住用地比例。赣榆、东海、灌云、灌南经济开发区,依托现有产业优势,提升集群发展能力,控制污染型工业布局。
图28:腹地开发区发展引导
乡镇工业集中区。依据主体功能区将乡镇工业集中区分为制造业改造提升区、开发区产业配套区、都市工业发展区、农产品生产销售服务区。制造业改造提升区:位于点状重点开发区域,现状产业基础较好,改造提升优势产业,适度扩大集中区规模。开发区产业配套区:临近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的乡镇工业集中区,重点为开发区进行产业链配套,有条件的工业集中区可与临近开发区整合发展。都市工业发展区:位于中心城区或县城区范围内的乡镇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都市工业。农产品生产销售服务区:位于限制开发区范围内的乡镇工业集中区,不适宜大规模的工业开发,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销售、物流服务。
第二节加快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
建设进口资源加工基地,鼓励利用临港产业园区与中西部地区进口资源深加工企业合作建设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精品钢材等加工基地,降低物流成本,形成紧密型产业链,增强中西部地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建设出口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利用现有港口条件,大力发展海铁联运,鼓励中西部地区外向型企业在示范区建设出口产品加工分装、装备制造出口组装等专业化生产加工基地,为大陆桥沿线地区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建设产业承接与转移基地,积极承接长江三角洲其他地区重化工业转移,建设临港产业基地。依托现有高技术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整体实力,增强对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辐射能力。
第三节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与园区外围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污水管网、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的衔接,统一建设并完善园区内部基础配套设施,配套好园区水、电、路、供热、环保、化工管廊、公交线路、员工公寓等生产生活设施,增强园区的项目承载能力。到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建成面积达到规划面积50%以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升级为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
第四节完善园区配套设施
加快完善技术研发、专业培训、融资对接等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围绕进驻企业的需求,统一建设信息、融资、人才和后勤等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产业类型及特点,加强个性化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服务支撑体系,强化配套服务功能。开展创新型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生态型园区建设,加快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构建绿色产业链和资源循环利用链。
第五节优化开发园区发展环境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探索试行"园内事园内办结"、改进开发园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举措办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提高效能,为各类开发园区发展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商事环境和服务环境。
鼓励开发区探索管理体制创新,优化开发区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提高服务效率与水平。调整完善开发区考核办法,体现差异和分类指导原则,重点考核招商项目、投资效益、创新能力、财税贡献、产业集聚度、循环经济等内容,促进相应园区升级和落后园区改造,有计划转移园区内不符合布局规划和不利于产业集群发展的企业,发展符合布局规划和利于产业集群的项目,促进产业升级和用地效能提高,促进产业集聚和园区升级。
第五篇政策措施
第十三章加强政策引导
注重产业与人口、资源环境在空间上的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结合港产城和产业链关系组织产业布局。
第一节强化空间开发引导
市级统筹布局和管理沿海发展带。新建和扩建项目一律进入相应的产业园区,着力引导制造业企业全部进园区、化工企业全部进化工园区。产业园区以外的现有企业,国土部门原则上不再配置土地指标。投资规模小于5000万元的产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除外),原则上不得单独供地,通过租用中小企业园标准厂房解决。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禁止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等行为,严禁土地闲置。
加大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力度。鼓励园区以外的企业向区内集中,企业原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入市交易后的土地出让总价款在缴纳出让规费和对原土地使用者的补偿费,并划出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收储基金、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后,由财政予以剩余土地净收益部分不低于30%的补贴。
强化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硬约束。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和市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400万元、28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5年内完成投资且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大、带动作用强的大型制造业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前提下,可以独立选址。
第二节加强开发时序引导
近中期重点开发徐圩板桥片区,重点发展石化产业。研究徐圩板桥片区内部开发时序问题,适时规模化发展冶金产业。研究徐圩板桥片区与其他片区合作开发机制。按照"小配套在徐圩、大配套在城区"的导向,重点以工业发展为主配置土地等资源。近中期控制赣榆片区、两灌片区重化工业、低端化工产业空间发展规模,引导现有产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
第三节强化招商引资产业导向
研究制定工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明确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主导产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形成配套完善、操作性强的产业政策体系。把招商引资政策和促进产业集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产业集群化发展。更加注重产业细分和特色发展,深化、细化产业链规划,招引关联配套项目,向上下游延伸拓展。
第四节强化资源环境约束
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产品和工艺,不得新建国家明令淘汰类的工艺和产品项目。
制定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对不同产业功能分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占地、耗能、耗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回收、工艺装备、"三废"排放和生态保护等强制性标准。
新建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不得采用淘汰或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艺、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必须符合清洁生产标准。改扩建项目必须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新增排污量的工业项目必须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技术改造项目要实现"增产减污",实现污染物浓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达标。产生污染的工业项目不得入驻环保基础设施未同步配套建设的园区。
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区域严格限制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审批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予审批。
第十四章构筑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围绕提高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加快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产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产业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港口在现代物流中的基础平台作用,完善第三代港口功能。围绕港口发展要求,提升服务中西部地区、江苏沿海和苏北、鲁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强化综合集疏运通道建设。加快提升西向通道的铁路运能,服务中西部地区长距离物资运输要求。优先提升南向通道能力,策应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增强与长三角核心区的衔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协作进程。积极完善西南通道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苏北腹地中心城市与港口联系便捷度。优化构建北向通道和西北通道,促进连云港与环渤海经济圈沟通。加快推进陇海兰新客运专线连徐段、连盐铁路、连淮扬镇铁路等干线铁路建设,完善港口铁路支线,铁路运营总里程突破500公里。基本建成通江入海、连城达港的主骨架航道网,航道总里程达到1100公里,其中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240公里以上。
重点在沿海地区加快完善临港工业区与港口、腹地间基础设施网络联系,形成港口服务于产业、产业带动城市迅速发展的良性循环。到2020年,全市公路总里程突破12000公里,实现市县之间高速公路快速联系,县与乡镇二级以上公路便捷联系,重要乡镇、省级以上开发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4A级以上景区通一级公路。加快推进新机场建设,实现空港正式开放,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的国际航空港。
图29:市域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节提升水资源供给和防洪保安能力
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协调城乡防洪排涝、引调水工程建设,提高水利综合保障能力。
加强区域治理、城市防洪除涝建设,完善流域、区域、城市相协调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着力加强灌河、蔷薇河、古泊善后河等区域骨干河道、其它重要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强洼地圩区治理,整治入海河道,完成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泵闸加固改造。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增强产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重点推进蔷薇湖生态净化暨应急水源工程、灌北干渠治理工程、徐圩新区应急水源水库、灌云城区应急水源地等重点工程。提高通榆河供水保证率,推进实现常年稳定供水。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和海堤巩固工程,加强产业园区防洪除涝体系建设。
第三节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电源容量充足、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调度灵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电网。建设"一特、七心、五环"(1座特高压电站、7座500KV枢纽变电站、5个区域220KV环网)电网,满足5050MW负荷供电需求和田湾核电续建工程、抽水蓄能电站等大型电源建设需求。
确保1000KV连云港特高压交流工程、800KV锡盟至泰州特高压直流工程(连云港段)按期投产,实现地区供电网向特高压升级。加快500KV电网建设,建成500KV变电站南翼变,争取建设500KV花果山变。加快220KV和110KV变电站布点,提高配电网自动化水平。按照"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为特征的统一坚强智能化电网"的要求,注重高效节能和电能优质,满足各类新能源、分布式电源接网需求。推进田湾核电续建工程,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图30:35KV及以上电网地理接线示意图
第十五章加强要素保障
第一节提高土地利用率
合理规划土地投入方向,使土地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项目集中,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用地。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多渠道争取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重点向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倾斜。开展对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资源挖潜节地行动,缓解用地紧张矛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大对采用拆建、翻建、厂房加层等措施利用原工业用地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扶持力度。
第二节加强财税支持
全面梳理现有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资金,进一步优化整合,突出重点,集中政策资金向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发展倾斜。
采取基金投入、贷款贴息、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结合等多种手段,转变财政资金对产业项目的投入方式。加强财政对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重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加大财政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资金使用上,突出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建设等,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先支持带动产业发展全局、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的重大创新性项目。减少对一般性项目的资助,避免资金效益弱化。
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重点加大对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粮食生产收储、生态补偿等方面的投入,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革新、环保设施、发展精深加工及品牌建设等。
加大企业集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市财政现有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产业集聚区项目和企业。各级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内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比重不低于80%。对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5年内按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30%给予奖励。对迁入产业集聚区的企业,除国家规定的税费外,不得收取任何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
认真贯彻执行支持企业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加大国家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减免关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国产设备首购首用等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机器设备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加计扣除。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按规定加速折旧。落实国家收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节加强融资服务
充分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积极搭建银企信息沟通平台,多种形式开展地区和行业银企对接活动,不断创新与银行对接方式,加大银行金融机构对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大产业项目给予贷款政策倾斜,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实行利率优惠。探索完善动产、应收账款、海域使用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抵质押方式,缓解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扶持。
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服务,支持发展各类以服务小企业为主的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和规范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快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中小企业担保费用财政补贴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保险公司 设立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还款信用保险的险种。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及其他投融资机构紧密合作,积极发行直接融资产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
鼓励采用特许经营 权转让、资产经营权转让、收费权转让、资产证券化以及股权转让 和出售等多种形式,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重组、互相持股、技术入股等方式,多元化筹措发展资金。
第四节强化人才保障
加强人才引进培育。高等院校要根据产业人才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培养规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优先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校企合作,支持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建生产实训中心,通过"校企双制"、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与企业转型升级需求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建设企业人才需求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加强人才需求预测服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制订和发布职业岗位能力标准。大力引进优秀高技能人才,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民营企业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支持民营企业招聘和留用人才。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按照产业发展特点细化人才标准,开展针对性引进。积极创造条件吸引行业领军人物、拔尖人才落户。加快引进和培养高端创新型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重点引进掌握产业核心公共技术的创新团队。
做好人才服务工作。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在高新科技行业,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人才分行业职称评定模式,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人才评价机制。着力降低人才创业的商务成本,营造引得进、留得住人才的良好环境环境。
第十六章深化改革
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完善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
第一节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调整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利于产业发展的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决定公示、行政审批听证及重大行政审批决定备案等配套制度,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积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的审批环节和办理程序。积极创新审批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加快实施"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及时清理和修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收费,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破除包括行政干预在内的各种行业隐性壁垒,支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件的各类企业进入国家未禁止的投资经营领域。
第二节建立共建共享机制
各地因规划限制、产业配套或资源制约等原因不能在本区域实施的项目,鼓励引荐到市内其他地区相应的园区落户,促进项目资源优化配置。项目引荐地区、承接地区和投资方共同签订共建共享合作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和利益分成等内容。跨区域项目形成的主要经济指标及税收,先实行属地统计和征收,按约定比例调整核算,纳入考核。
第三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逐步形成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调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改革政府投资运作方式,加强政策和信息引导,规范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对投融资活动的调节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融资体系,规范融资方式。社会资本出资建设的项目,由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企业内部要健全投资风险责任制度,完善投资监督约束机制。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和内外资界限,全方位开放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经营性社会事业领域,使更多社会资本成为新的投资主体。除高速公路、港口等已经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外,扩大轨道交通、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事业等投资开放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市场化。
第十七章增强开放新优势
第一节加快东西双向开放
充分发挥海铁联运示范港的品牌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大陆桥过境运输业务。开通"新丝路"国际班列,加强与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喀什等口岸合作。加快建设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推动建设中哈连云港国际合作中心,放大示范效应,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定期开展港口物流招商和经贸交流合作活动,积极构建上合组织成员国国际物流中心,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提供仓储和物流服务。开展与上合组织、中西亚国家城市交流合作,建立与上合组织秘书处及中西亚国家商会、友好协会、驻华使领馆等政府机构和国际友好组织的工作联系,争取中西亚国家在连云港设立办事处和商务机构。加强与中西亚国家新闻媒体交流,探索开通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客运专列,扩大连云港在上合组织和中西亚国家的影响。
深化与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合作交流,提升向东开放层次和水平。建设中韩(连云港)陆海联运试点口岸,积极发展国际甩挂运输业务。加强与日韩等知名船公司的合作,做精做优中韩客货滚装班轮航线,争取开通中日连云港客货班轮航线,构建与日韩便捷旅游通道,加快建设日韩商品交易中心,不断扩大对日韩的经济合作成果。
第二节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扩大投资开放领域。实行开放式的准入政策,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投资,政府最大限度退出竞争性领域投资。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领域,允许各类投资主体投资介入。搞活基础性领域投资,改革公益性领域投资。推动现代物流、航运服务、海陆联运、海公铁联运、跨境旅游、金融(包括商业保理、金融消费等)、商贸等服务业领域逐步扩大开放,降低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鼓励外资进入金融市场,积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加快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改组改造。
抓住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契机,加强产业链和价值链研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促进一批综合效益好、对区域经济带动性强的大型产业项目落地。引导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带动一批配套项目,拓展产业集聚的空间。着眼于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竞争力,将招商引资政策和促进产业集聚政策有机结合,集聚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业性投入资金,集中扶持产业发展的关键项目。坚持技术改造与扩大对外合作相结合,鼓励企业大胆引进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高精尖设备,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更加注重提高利用外资的总体效益,把引资与引技、引智结合起来,积极引进人才、资金和管理经验,不断创新对外合作方式,提高对外合作质量,扩大对外合作领域。
第三节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以港口为纽带,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争取建设连云港自由贸易港区、综合保税区。口岸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整顿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减少法检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及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扩大保险规模。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融资、通关、退税等服务。创造条件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逐步扩大服务进口。
第四节加快"走出去"步伐
着眼提高国际市场份额,更好地利用全球资源,鼓励和扶持企业拓展海外发展空间。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跨国经营,参与国际资产重组,鼓励重点骨干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合资合作和技术交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做强做大。加强宏观指导和服务,重点在投资审批程序、海外权益保护、商务服务、金融支持、通关便利、外汇管理等方面为企业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创造良好条件。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依托机械制造等优势产业和重化工业发展需求,支持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境外资源项目合作开发,建立海外资源能源生产基地、生产加工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基地。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借助国际资本市场,兼并和收购境外企业和知名品牌,支持境外发行股票。
第十八章绿色发展
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坚持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三管齐下",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和倒逼机制,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
第一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利用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提高土地配置市场化程度,建设用地向新兴产业等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倾斜,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建立健全土地退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针对园区闲置土地,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有序引导新旧企业项目置换。积极利用法律手段,加快推进园区的土地清理工作,确保土地有效开发、有效利用,严禁土地闲置。
合理利用和节约水资源,大力推进节水技术进步,改革水资源管理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励生产和使用环境友好型和再生型材料,提高原材料节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节能管理。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健全完善倒逼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引导正确的能源消费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二节加强环境保护
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强化规划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资金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积极引导新上项目采用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先进技术。强化对重污染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污染防控。加强开发过程中的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有效控制水环境压力,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在80%以上。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治理,合理布局和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排放总量。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电力、钢铁等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全面整治沿海化工集中区环境问题。坚决关闭违规设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生产企业。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开展化工、纺织印染、火电、冶金等行业"两高一资"企业专项整治,强制淘汰化工、酿造等重污染行业中的落后产能,逐步搬迁改选或关停并转位于环境敏感区内的现有高风险企业。
第三节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以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为主要途径,促进资源在不同企业和产业之间的充分利用。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重点,推动低碳技术改造,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形成一批低碳示范园区和低碳企业。积极引导形成节约消费、循环消费、绿色消费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建成生态工业园区。
第四节加强生态建设
依据生态服务功能定位和生态敏感度,加快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建立较完善的生态空间、生态产业、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和生态资源6大体系,建设11类67个生态红线区,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构筑"三横、两带、五区"生态网架。三横为:石梁河水库—新沭河—临洪河生态廊道,西双湖—锦屏山—云台山东陇海线生态廊道,灌云灌南新沂河生态廊道。两带为:北起绣针河口—临洪河滨海湿地—埒子河口—灌河口沿海生态保护带以及通榆河沿线生态保护带。五区为:中心城区云台山生态保护区、赣榆中西部农田—水库复合生态保护区、东海西部横沟—房山水库林地复合生态保护区、灌云中部农田生态保护区、灌南中部农田生态保护区。合理拓展产业园区生态廊道,增加绿化轴线,提升绿地功能。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图32:生态空间格局
第六篇规划实施
第十九章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强化制度顶层设计,统筹重大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地位,精心组织,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第二节强化政策统筹
建立推进产业发展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在规划衔接、项目立项、资金安排、土地供应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作,形成有利于合作协调的体制机制和沟通途径。科学合理引导投资流向,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第三节规范规划管理
市级相关部门推动相关规划的整合和对接,确保各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一致。市农业、工业、服务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本纲要编制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各县区、开发园区和重点产业集聚区要依据本纲要编制相关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规划。市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规划统筹管理,严格规划编制、发布程序。市级相关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经市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衔接后,报市政府发布实施,或由市政府授权市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发布实施。县区相关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由县发展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市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衔接后,由市发展规划主管部门或县区政府发布实施。
第四节健全监测评估
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重点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