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5-08-15 09:49:27 字体: [ ]

2025年08月15日修订)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市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3.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及相关政策;

4.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人事任免;

5.市政府办公室预算、决算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

2.现场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档案馆(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市图书馆(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中路6号)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相关信息;

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公报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政府公报”专栏查阅,纸质公报可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查阅;

4.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首先要确定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由于各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政府信息,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在相应政府网站查询,或向“连云港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咨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s.gov.cn)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本见附件1)。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邮编:222006;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518-85814499。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见附件2)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8139,邮政编码:22200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518-85838139或发送至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渠道”)。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的,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jpg

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专项规划
行动计划/方案
连云港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时间: 2021-10-15 10:17:53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促进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979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年重大项目计划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深入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以港兴市核心战略,坚持总量适中、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存量优先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动连云港市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持续发展,合理控制供应总量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通过分析近年土地供应数据合理预测土地需求量和需求结构,充分考虑政府在供地上的指导性方针政策,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安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二是优化城市布局,促进统筹协调发展

根据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各类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用地,逐步完善城市整体布局,促进土地供应与城市发展理念相一致。统筹城改造和新区建设,释放老城空间,完善新区配套,实现新老城区互动发展。

三是坚持有保有压,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优先保障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倾斜;重点保障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

四是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节约集约利用

按照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的要求,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供地向市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倾斜,向投入强度高、产出效率高的产业倾斜,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土地产出效率。

五是保持供需平衡,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优先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租赁住房(含公租房、廉租房、长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重点推进满足当地居民住房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连云港市区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1982.9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连云港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为39.0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为807.57公顷,住宅用地107.83公顷(其中:租赁房用地10公顷,商品房用地97.8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46.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65.9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0.95公顷,特殊用地5.4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各区分布情况为:海州区243.61公顷,连云区130.36公顷,开发区676.81公顷,高新区226.36公顷,云台山景区17.87公顷,徐圩新区677.89公顷,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10公顷。

、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产业用地向省级以上开发区集中,充分发挥临港优势,积极服务以大炼化为龙头的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全力推进大型石化项目土地供应,全力保障三新和装备制造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围绕十大民生领域,建设幸福港城,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公园绿地、交通、水利等重点民生项目土地供应。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深化落实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科学考量等举措。产业用地向省级以上开发园区集中合理优化用地规模、投资强度和建设强度,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现有厂区内的建设用地追加投资、挖潜利用,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加强土地供应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土地利用规范有序。规范开展节地评价工作,合理控制项目用地规模。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相关制度

深刻认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发挥土地调控功能上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土地供应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土地供应监督管理,维护市区土地市场平稳运行,为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 提供用地保障。

(二)加大用地服务保障力度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实施。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民生项目用地等提前介入,全程服务保障。

加快推动住宅用地供应相关工作

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做好拟出让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提高供应地块质量。加大土地宣传推介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两种模式举办土地招商推介专场会议。

附表连云港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租赁房

用地

经济适用房

用地

商品房(含商住)

用地

其他

用地

合计

1982.9 

39.13 

807.57

107.83 

10 

0

97.83 

0

346.03

365.99 

310.95

5.40

海州区

243.61

6.15

37.29

54.91

10

0

54.91

0

11.70

126.28

6.68

0.6

连云区

130.36

8.57

53.48

22.05

0

22.05

0

19.60

10.93

15.73

0

开发区

676.81

23.96

291.43

11

0

11

0

115.93

138.7

93.79

2.00

高新区

226.36

0

119.77

0

0

0

0

105.40

1.19

0

0

17.87

0

0

5.87

0

5.87

0

1.85

7.35

0

2.80

徐圩新区

677.89

0.45

305.60

4

0

4

0

91.55

81.54

194.7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