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政务新媒体:我的连云港客户端(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下载);

2. 现场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档案馆(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市图书馆(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中路6号)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相关信息;

3.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公报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政府公报”专栏查阅,纸质公报可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连云港市高新区凌洲东路9号)查阅

4.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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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文件
市十四届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
时间: 2021-02-07 14:55:34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2月5日上午,市长方伟主持召开市十四届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会精神,传达学习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听取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5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化工行业领域安全、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全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消防基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推进工作等情况汇报,审议《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2021年各县区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连云港市耕地破坏鉴定暂行办法》。市领导胡建军、吴海云、徐家保、徐敦虎、魏爱春、黄万荣、高美峰,市政府秘书长韩尚富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省相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内涵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围绕“争当示范、争做表率、走在前列”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创造性地落实各项战略部署。要切实增强“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紧迫感,全力抓好疫情防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企业服务等重点工作,为夺取首季“开门红”奠定坚实基础。要统筹安排好当前各项工作,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会议强调,《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既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承诺,也是全市政府系统部署推进今年工作的“任务单”,要精细化分解,高水平落实,高标准督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态和锲而不舍的韧劲,突出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全力整治攻坚,高标准高质量开好“大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市安全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责任,健全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万无一失。要加快化工行业不达标企业关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化工园区发展,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扎实做好危险废物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坚决消除危废管理隐患。

会议要求,要系统谋划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重点抓手,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建设责任,深入开展执法改革,加强普法宣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齐心协力、担当作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首季争优、首战告捷,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会议要求,要按照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组织实施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城市防护能力,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认真执行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防范工程建设廉政风险。

会议强调,消防安全作为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高标准、全覆盖推进任务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创新载体建设,统筹谋划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做大做强相关产业。要进一步完善推进保障机制,完善考核细则,出台配套政策,强化过程管理和督查考核,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